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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6 02:46:59  浏览:832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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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09〕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更好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口腔卫生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7〕196号)精神,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口腔健康教育工作,帮助我国群众掌握正确的口腔卫生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我部组织制定了《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doc


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

口腔是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化系统的起端,主要由唇、颊、舌、腭、涎腺、牙和颌骨等所组成,具有咀嚼、吞咽、言语和感觉等功能,并维持着颌面部的正常形态。人的一生中有两副牙齿,一副是乳牙,有20颗,一副是恒牙,为28~32颗。
很多因素可干扰口腔健康,妨碍其行使正常功能,使人的外貌形象和社会交往受到影响,此外,口腔疾病还可直接或间接影响全身健康,影响生命质量。为了推动我国居民重视口腔健康、普及口腔保健知识、改善口腔保健行为、提高口腔健康水平,特制定《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指南》共55条,分普通人群篇、孕产妇篇、婴幼儿篇、学龄前儿童篇、学龄儿童篇、老年篇、残疾人篇,供相关人群使用。

普通人群篇

一、口腔健康是全身健康的基础
口腔健康是全身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口腔疾病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需要积极防治。口腔健康包括:“无口腔颌面部慢性疼痛、口咽癌、口腔溃疡、先天性缺陷如唇腭裂、牙周(牙龈)疾病、龋病、牙齿丧失以及影响口腔的其他疾病和功能紊乱。”
口腔健康直接或间接影响全身健康。口腔疾病如龋病、牙周疾病等会破坏牙齿硬组织和牙齿周围支持组织,除影响咀嚼、言语、美观等功能外,还会引起社会交往困难和心理障碍。有些微生物长期存在于口腔中,可导致或加剧某些全身疾病如冠心病、糖尿病等,危害全身健康,影响生命质量。
全身疾病对口腔健康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一些全身疾病可能在口腔出现相应的表征。例如糖尿病人抗感染能力下降,常伴发牙周炎、拔牙伤口难以愈合。艾滋病病人早期出现口腔病损,如口腔念珠菌病、毛状白斑、卡波济肉瘤等。

二、龋病和牙周疾病是危害我国居民口腔健康的两种最常见的疾病
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调查显示,龋病(俗称虫牙或蛀牙)和牙周疾病(包括牙龈炎和牙周炎)是危害我国居民口腔健康的两种最常见的疾病,治疗起来比较复杂,花费时间和经费也比较多。
龋坏的牙齿硬组织发生颜色、形态和质地的改变,是由于口腔里的某些细菌,利用食物中的糖发酵产酸而逐渐产生的。龋坏早期一般没有疼痛不适的感觉,只有在医生检查时才可发现牙面上有黑点或白斑;进一步发展就可形成龋洞,遇酸、甜、冷、热等刺激时会感到疼痛不适;严重时由冷、热刺激引起的疼痛十分明显;如果得不到及时治疗,最后牙体破坏变成残根、残冠,甚至导致牙齿丧失,造成严重的咀嚼困难,影响身体健康。
牙周疾病是发生在牙齿周围支持组织(牙骨质、牙槽骨、牙龈、牙周膜)的各种疾病。首先是牙龈红肿、触碰时容易出血,如果得不到及时治疗,会出现牙龈萎缩、牙槽骨吸收、牙周袋形成、牙齿松动与移位,有时还会引起牙周溢脓、口腔异味,最后使牙齿脱落或拔除。所以牙周疾病是引起成年人牙齿丧失的主要原因。
上述两大口腔疾病主要是由牙菌斑引起的。因此,通过自我口腔保健和专业口腔保健清除牙菌斑是维护口腔健康的基础。

三、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刷牙能去除牙菌斑、软垢和食物残渣,保持口腔卫生,维护牙齿和牙周组织健康。刷牙清除牙菌斑数小时后,菌斑可以在清洁的牙面上重新附着,不断形成, 特别是夜间入睡后,唾液分泌减少,口腔自洁作用差,细菌更容易生长。因此,每天至少要刷牙两次,晚上睡前刷牙更重要。刷牙的同时结合用舌刷清洁舌背部能明显改善口腔异味。饭后漱口可去除口腔内的食物残渣,保持口腔清洁。咀嚼无糖口香糖也可以刺激唾液分泌,降低口腔酸度,有助于口气清新,牙齿清洁。

四、做到一人一刷一口杯
在同一个家庭里,每个人的年龄不同,身体健康状况不一样,口腔健康状况也各不相同,因而有着不同的口腔保健需求。应该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选用适合各人需要的牙刷和牙膏。若一家人共用一把牙刷和一个漱口杯,可能会引起疾病的相互传播。因此,必须做到一个人一把牙刷和一个口杯,每人分开放置,以避免交互感染。

五、正确选择和使用漱口液
清水漱口可清除口腔内的食物残渣,但其清除力量微弱,不足以去除牙菌斑。目前市售的一些漱口液添加了某些抗菌消炎物质,有一定的辅助控制牙菌斑、维护口腔健康的作用。如含氟漱口液是一种局部用氟预防龋病的方法,适合在低氟区、适氟区的学校和家庭中使用;洗必泰漱口液能杀灭唾液中和吸附到牙面上的细菌,适于牙周病患者使用;以香精油为主要活性成分的漱口液,有广谱灭菌作用,适合每天使用。还有的漱口液可在患有口炎、唇炎时含漱,起到预防感染、促进伤口愈合的作用。

六、提倡用水平颤动拂刷法刷牙
水平颤动拂刷法是一种能有效清除龈沟内牙菌斑的刷牙方法。拂刷就是轻轻地擦过,掌握这种刷牙方法,能够帮助清除各个牙面的牙菌斑,同时能有效地去除牙颈部及龈沟内的牙菌斑。具体操作要领为:①手持牙刷刷柄,先将刷头放置于口腔内一侧的后牙牙颈部,刷毛与牙长轴大约呈45°角,刷毛指向牙根方向(上颌牙向上,下颌牙向下),轻微加压,使刷毛部分进入牙龈沟内,部分置于牙龈上;②以2~3颗牙为一组开始刷牙,用短距离水平颤动的往返动作在同一个部位至少刷10次,然后将牙刷向牙冠方向转动,继续拂刷牙齿的唇(颊)舌(腭)面;③刷完第一个部位之后,将牙刷移至下一组2~3颗牙的位置重新放置,注意与第一个部位保持有重叠的区域,继续进行下一个部位的刷牙;④刷上前牙舌面时,将刷头竖放在牙面上,使前部刷毛接触龈缘,自上而下拂刷。刷下前牙舌面时,自下而上拂刷;⑤刷咬合面时,刷毛指向咬合面,稍用力作前后短距离来回刷。

七、提倡使用保健牙刷,注意及时更换
保健牙刷具有以下特点:①刷头小,以便在口腔内(特别是口腔后部)转动自如;②刷毛排列合理,一般为10~12束长,3~4束宽,各束之间有一定间距,既有利于有效清除牙菌斑,又使牙刷本身容易清洗;③刷毛较软,刷毛长度适当,刷毛顶端磨圆钝,避免牙刷对牙齿和牙龈的损伤;④牙刷柄长度、宽度适中,并具有防滑设计,使握持方便、感觉舒适。
刷牙后,牙刷毛间往往粘有食物残渣和细菌,可能导致疾病的传播。刷牙后应用清水冲洗牙刷,并将刷毛上的水分甩干,刷头向上放在口杯中置于通风处。为防止牙刷藏匿细菌,一般应每三个月左右更换一把牙刷。若刷毛发生弯曲或倒伏,会对口腔的软硬组织造成损伤,则需立即更换。

八、提倡选择牙线或牙间刷辅助清洁牙间隙
牙齿与牙齿之间的间隙称为邻间隙或牙间隙,牙间隙最容易滞留菌斑和软垢。刷牙时牙刷刷毛不能完全伸及牙间隙,如果在每天刷牙的同时,能够配合使用牙线或牙间刷等帮助清洁牙间隙,可以达到彻底清洁牙齿的目的。
牙线是用尼龙线、丝线或涤纶线制成的,它有助于邻面间隙或牙龈乳头处的清洁,特别对平的或凸的牙面最合适。牙间刷的刷头为金属丝,其四周附带有柔软的刷毛,适用于牙龈退缩和牙根外露的患者清除牙间隙处的牙面和根面的牙菌斑。使用时应注意,若龈乳头无退缩、插入有困难时,不要勉强进入,以免损伤牙龈。

九、根据口腔健康需要选择牙膏,提倡使用含氟牙膏预防龋病
牙膏是辅助刷牙的一种制剂,可增强刷牙的摩擦力,帮助去除食物残屑、软垢和牙菌斑,有助于消除或减轻口腔异味,使口气清新。成人每次刷牙只需用大约1克(长度约1厘米)的膏体即可。如果在牙膏膏体中加入其他有效成分,如氟化物、抗菌药物、控制牙石和抗敏感的化学物质,则分别具有防龋、减少牙菌斑、抑制牙石形成和抗牙齿敏感的作用。
含氟牙膏有明显的防龋效果,其在世界范围的广泛应用是龋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使用含氟牙膏刷牙是安全、有效的防龋措施,特别适合于有患龋倾向的儿童和老年人使用。但应该注意的是:牙膏不是药,只能预防口腔疾病,不能治疗口腔疾病,有了口腔疾病还是应该及时就医治疗。

十、科学用氟有利于牙齿和全身健康
氟是人体健康所必需的一种微量元素,摄入适量的氟化物可以减少牙齿的溶解度和促进牙齿的再矿化、抑制口腔微生物生长,预防龋病的发生。氟化物的应用可以分为全身应用和局部应用。全身应用包括:饮水氟化、食盐氟化、牛奶氟化、氟片、氟滴剂;局部应用包括:含氟牙膏、含氟漱口液、局部涂氟、含氟涂料、含氟泡沫、含氟凝胶等。但是人体摄入过量氟也可以导致一些副作用,因此氟化物的推广应用,适合于在低氟地区、适氟地区以及在龋病高发地区的高危人群中进行。

十一、科学吃糖,少喝碳酸饮料
糖是人类的主要营养要素之一,是人体能量的主要来源,是许多食品及饮料的调味剂,同时也是公认的一种引起龋病发生的危险因素。容易引起龋病的主要是蔗糖,其次为葡萄糖、淀粉等。如果经常摄入过多的含糖甜食或饮用过多的碳酸饮料,会导致牙齿脱矿,引发龋病或产生牙齿敏感。
因此,提倡科学吃糖非常重要。吃糖次数越多,牙齿受损机会越大,所以,应尽量减少每天吃糖的次数;少喝碳酸饮料,进食后用清水或茶水漱口,晚上睡前刷牙后不能再进食。

十二、吸烟有害口腔健康
吸烟是引起口腔癌的主要危险因素,90%以上的口腔癌患者是吸烟者。吸烟还是牙周病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吸烟者患牙周病的几率较不吸烟者高出5倍。孕妇吸烟或被动吸烟,可以引起胎儿口腔颌面部畸形。吸烟者牙齿表面常常出现褐色烟斑和牙石,引发口腔异味,影响个人外观形象和社会交往。

十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口腔健康检查
龋病和牙周病等口腔疾病常是缓慢发生的。早期多无明显症状,一般常不易察觉,等到出现疼痛等不适症状时可能已经到了疾病的中晚期,治疗起来很复杂,患者也会遭受更大的痛苦,花费更多的费用,治疗效果还不一定十分满意。因此,定期进行口腔健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能及时发现口腔疾病,早期治疗。医生还会根据情况需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预防口腔疾病的发生和控制口腔疾病的发展。

十四、提倡每年洁牙(洗牙)一次
牙菌斑、食物残渣、软垢在牙面上附着沉积,与唾液中的矿物质结合,逐渐钙化形成牙石。牙石表面粗糙,对牙龈造成不良刺激,又有利于新的牙菌斑粘附,是引起牙周疾病的一种促进因素。自我口腔保健方法只能清除牙菌斑,不能去除牙石。因此需定期到医院由口腔科医生进行洁牙,最好每年一次。洁牙是由口腔医生使用洁牙器械,清除龈缘周围龈上和龈下部位沉积的牙石以及牙菌斑。洁牙过程中可能会有轻微的出血,洁牙之后也可能会出现短暂的牙齿敏感,但一般不会伤及牙龈和牙齿,更不会造成牙缝稀疏和牙齿松动。定期洁牙能够保持牙齿坚固和牙周健康。

十五、口腔出现不适、疼痛、牙龈出血、异味等症状应及时就诊
口腔疾病可表现为疼痛或不适的症状。如龋病常表现为遇冷热刺激不适、咬物不适或疼痛;牙髓炎会发生剧烈的自发痛、夜间痛;牙龈炎早期会在刷牙或咬硬物时出现牙龈出血;口腔溃疡伴有患处触碰引发疼痛的感觉;敏感的牙齿在遇到冷、热、酸、甜等刺激时,出现短暂而尖锐的疼痛。口臭80%~90%是由口腔疾病所致,主要是由于口腔内的厌氧菌通过腐败消化口腔内的滞留物质产生挥发性硫化物导致的。发生以上情况应尽快去具备执业资质的口腔医疗机构诊治。

十六、及时修复缺失牙齿
牙齿具有咀嚼食物、辅助发音和维持面容形态的功能。牙齿缺失易发生咀嚼困难、食物嵌塞、对牙伸长、邻牙倾斜等。前牙缺失还会导致发音不准、面部形态发生变化,全口牙丧失后,咀嚼十分困难,面容明显苍老。
因此,不论失牙多少,都应及时进行义齿修复。修复一般在拔牙2~3个月后进行。修复前应治疗余留牙的疾病,必要时对牙槽骨和软组织进行修整,保证修复质量。缺失牙的修复目前主要有活动修复和固定修复(包括固定桥、种植义齿)。具体选择何种修复方法应依据患者的口腔条件和主观要求而定。

十七、选择具备执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口腔保健和治疗
进行口腔保健和治疗,一定要选择具备执业资质的口腔医疗机构,才能保证好的医疗质量和严格的感染控制。所谓具备执业资质的口腔医疗机构,是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细则》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口腔诊所、门诊部、综合医院口腔科以及口腔医院。
在口腔诊疗工作过程中,患者的血液、唾液污染的诊疗器械等均是造成交叉感染的危险因素。具备执业资质的医疗机构具有一套完善的感染控制的管理制度、措施和消毒灭菌设备,确保一人一手机一消毒,可彻底杜绝治疗过程中的交叉感染。而且具备执业资质的医疗机构的口腔医师应当受过口腔医学专业教育和临床医疗技能训练,取得医师资格并经过执业注册,具备解决患者病痛的能力。

孕产妇篇

十八、孕妇的口腔健康影响胎儿健康
有比较充分的证据表明,孕妇患有牙周病可能会导致婴儿早产或出生时低体重。孕妇钙摄入不足会影响胎儿牙齿发育。因此,孕妇的口腔健康水平,全身健康和营养状况,对胎儿、婴儿的口腔健康与全身健康都会产生影响。

十九、计划怀孕时应接受口腔健康检查,治疗口腔疾病
一旦妇女已经怀孕,那么在怀孕早期和晚期接受复杂口腔治疗,会因为紧张和疼痛等因素,增加胎儿流产或早产的风险。
因此,女性在计划怀孕时就应主动接受口腔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口腔内的疾病或隐患,避免在怀孕期间可能因为发生口腔急症,而带来的治疗不便和风险。

二十、怀孕4~6个月是孕期治疗口腔疾病的最佳时期
怀孕1~3个月,口腔治疗一般仅限于处理急症,要避免X线照射。怀孕4~6个月是孕期治疗口腔疾病的最佳时期,口腔治疗最好在此阶段完成,但也应注意在保护措施下使用X线。怀孕7~9个月尽可能避免口腔治疗,急症需治疗时,选择不含肾上腺素等收缩血管的药物进行局部麻醉。

二十一、孕期和产后更应坚持刷牙、漱口
怀孕时,孕妇体内孕激素水平升高,雌激素水平下降,内分泌发生改变,会使牙龈的易感性增强,容易发生妊娠期龈炎,表现为牙龈充血、肿胀等。孕妇和产妇进食次数增多,食物中糖等碳水化合物的含量大,若不注意保持口腔卫生,很容易导致菌斑的堆积,引发口腔疾病。因此,“坐月子不刷牙”的说法是错误的,孕产妇更应保持正常的口腔卫生习惯,餐后漱口,早晚刷牙等。

婴幼儿篇

二十二、口腔健康是婴幼儿正常生长发育的基础
婴幼儿是人生的起始阶段,此时口腔最大的变化是从无牙到长出牙齿。口腔和颅颌面的正常生长发育和牙齿萌出以及维持其正常功能,对婴幼儿一生的口腔健康和全身健康至关重要。维护婴幼儿期的口腔健康有利于均衡摄入营养,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保证全身的正常生长发育。婴幼儿期又是学习语言的关键时期,健康、排列整齐的乳牙是孩子正常发音的生理基础。

二十三、从出生开始,家长应为婴幼儿清洁口腔
婴儿出生之后,家长应每天用软纱布为孩子擦洗口腔,可有效预防口腔白色念珠菌感染(俗称“鹅口疮”)。牙齿萌出后,可用纱布或软毛刷轻轻地为孩子擦洗口腔和牙齿。当多颗牙齿萌出后,家长可用指套刷或软毛刷为孩子每天刷牙2次,并确保清洁上下颌所有的牙面,特别是接近牙龈缘的部位。
两岁大的孩子会想自己刷牙,但父母应明白这个年龄孩子手的精细运动能力尚未形成,不能真正刷干净牙齿。因此,家长应帮孩子刷牙,每日至少2次。

二十四、不当的喂养会危害婴幼儿口腔健康
母乳是婴幼儿最好的天然食品,相对于人工喂养,母乳喂养时乳牙患龋病的危险性低。喂奶姿势会影响婴幼儿颌面部的生长发育,最好抱着喂。奶瓶是人工喂养的器具,奶瓶放置过高或过低都可能会造成牙颌畸形。奶瓶喂养时应选用合适的奶嘴,避免孔洞太大,奶液不需吸吮就流出,使婴幼儿咀嚼肌得不到应有的锻炼,不利于口颌的正常发育。
乳牙萌出之后,不要让幼儿长时间含着装有甜奶或甜饮料的奶瓶,尤其不能含奶瓶睡觉,否则会造成婴幼儿龋。1岁后应尽量减少使用奶瓶,且奶瓶内只能装白水和无糖奶,用杯子或勺喂含糖液体(如甜奶、果汁、蜂蜜水等)。1岁半到2岁应停止使用奶瓶。因为长期用奶瓶喂养,除了容易发生龋病外,还可妨碍孩子咀嚼功能的发育。

二十五、莫把病菌口口相传给孩子
唾液是细菌传播的载体。喂养人可以通过把食物嚼碎喂孩子,以及把奶嘴或勺子放到自己口中试温度等方式将口腔中的致病菌传播给孩子。致龋细菌越早传给孩子,孩子越易患龋病。所以看护人应注意喂养卫生,纠正不良的喂养方式,同时关注自身的口腔卫生,避免把致病菌传播给婴幼儿。

二十六、注意喂养器具的消毒
奶瓶等婴幼儿喂养器具必须做到消毒灭菌,否则,宝宝吃奶时会将细菌带入婴儿体内,导致腹泻、呕吐,还可引起“鹅口疮”。需要注意的是,消毒后24小时内没有使用的奶瓶,仍需重新消毒,以免滋生细菌。

二十七、婴幼儿从牙萌出开始,每半年接受一次口腔健康检查和口腔卫生指导
婴幼儿应该在第一颗牙齿萌出后6个月内,就由家长带去医院检查牙齿,请医生帮助判断孩子牙齿萌出情况,并评估其患龋病的风险,提供有针对性的口腔卫生指导,如果发现龋病等口腔疾病应及早诊治。此后每半年检查一次牙齿。

学龄前儿童篇

二十八、健康完整的乳牙列是恒牙健康的基础
完整健康的乳牙列能够发挥正常的咀嚼功能,可保障恒牙和颌面部骨骼的正常生长发育,有利于孩子准确发音,引导恒牙正常萌出,使儿童获得健康并使用终生的恒牙。

二十九、鼓励儿童多吃纤维性食物,增强咀嚼功能
健康的饮食结构和良好的饮食习惯是口腔健康和全身健康的基础,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会使儿童受益终生。儿童应注意平衡膳食,做到不挑食,特别是多吃蔬菜和新鲜水果等纤维含量高、营养又丰富的食物,这样,既有利于牙齿的自洁作用、不易患龋病,又有利于口腔颌面的生长发育,促使牙齿排列整齐,增强咀嚼功能。

三十、刷牙后睡前不再进食
由于人在睡眠期间口腔运动少,唾液分泌量低,口腔的自洁作用差,如果刷牙后睡前再进食易患龋病和牙龈炎。此外,儿童应养成规律饮食的习惯,除每日三餐外,尽量少吃零食。如果吃零食也应有规律,可在两正餐之间加零食。

三十一、儿童学习刷牙,家长应帮助和监督
从3~4岁开始,儿童动手能力和四肢协调性明显增强,家长和幼儿园老师可开始教儿童自己用最简单的“画圈法”刷牙,其要领是将刷毛放置在牙面上,轻压使刷毛屈曲,在牙面上画圈,每部位反复画圈5次以上,前牙舌侧需将牙刷竖放,牙齿的各个面(包括唇颊侧、舌侧及咬合面)均应刷到。此外,家长还应每日帮孩子刷牙1次(最好是晚上),直到上小学,这样才能保证刷牙的效果。儿童应选用适合自己年龄的儿童牙刷。

三十二、帮助孩子尽早戒除口腔不良习惯
儿童口腔不良习惯有:吮指、咬下唇、吐舌、口呼吸等,应尽早戒除,否则会造成上颌前突、牙弓狭窄、牙列拥挤等口颌畸形。如果3岁以上的儿童仍存在上述不良习惯,且不能通过劝导而戒除,应及时到医院诊治,通过适当的矫正方法,帮助其戒除不良习惯。对有口呼吸习惯的孩子,应检查其上呼吸道是否通畅,治疗扁桃体肿大、腺样体肥大、鼻甲肥厚等病症,及时纠正口呼吸。

三十三、提倡学龄前儿童每6个月接受一次口腔健康检查
3~6岁是儿童患龋的高峰期。该阶段牙弓开始发生变化,出现牙间隙,为换牙做准备,但易造成食物嵌塞,引发邻面龋。龋病早期治疗时间短、痛苦小、效果好、花费少。所以提倡学龄前儿童每6个月接受一次口腔健康检查。在对儿童进行口腔健康检查的同时,医生应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口腔健康指导,增强家长和孩子的口腔健康意识。

三十四、早期矫治前牙“地包天”(前牙反咬合)畸形
上颌骨发育不足和遗传等先天因素是前牙反咬合的病因,不良的喂奶姿势和儿童的不良习惯也可造成前牙反咬合。前牙反咬合可限制上颌骨发育,导致下颌过度前伸,造成颜面中部三分之一凹陷,明显影响面貌,早期矫治可纠正或减轻面貌改变,取得相对好的治疗效果。乳前牙反咬合的最佳矫治时间为3~4岁。

三十五、局部用氟预防乳牙龋病
含氟牙膏具有肯定的预防龋病的作用。学龄前儿童一般都会漱口,并把口腔内的异物吐出,故可用儿童含氟牙膏刷牙,但每次用量为豌豆粒大小,并在家长或老师的监督指导下应用,以防误吞。不要给孩子使用成人牙膏。另外,可在医院和幼儿园接受由专业人员实施的牙齿涂氟,预防龋病。

三十六、乳牙龋病应及时治疗
龋病影响儿童口腔和全身健康。龋病最初的表现是牙齿局部变色,一般为黑色,有时在上前牙表现为白垩色改变,进而牙齿表面硬组织剥脱,形成龋洞,直至牙齿完全崩解,脱落。龋病可以引起孩子牙痛,牙龈、面部肿胀,甚至高热等全身症状。龋病长期得不到治疗可造成儿童偏侧咀嚼,双侧面部发育不对称;还可影响恒牙的正常发育和萌出。如果没有健康的牙齿,孩子就不愿吃含纤维多的蔬菜和肉食,造成偏食等不良饮食习惯,影响全身正常生长发育。因此,“乳牙总是要换的,坏了不用治”的看法是错误的。

三十七、及时治疗乳牙外伤
乳牙外伤常发生于2岁以后的幼儿,多为前牙,一般是由跌倒引起,外伤可能会把牙齿碰松、碰折、碰掉等,乳牙外伤可能会影响以后恒牙的发育和正常萌出,应及时到具备执业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

学龄儿童篇

三十八、学龄儿童最大的口腔变化是换牙,发现异常应及时就诊
学龄儿童口腔的最大变化是换牙。在此阶段,孩子的20颗乳牙会逐渐换成28颗恒牙。牙齿替换是一个生理过程,正常的顺序是乳牙先松动脱落,恒牙再萌出。如果乳牙未掉、恒牙已先萌出,新萌出的恒牙常不能顺利进入牙列,造成恒牙排列不齐,此时应尽早就诊。

三十九、积极防治牙齿外伤
参加体育活动和游戏时,儿童最好穿胶底防滑的旅游鞋、运动鞋。在进行滑板、滑轮等高速度、高风险运动时,应戴头盔、牙托等防护用具,减少牙齿受伤的风险。
牙齿是不可再生的硬组织,如果受伤后出现牙龈出血、牙齿裂纹、折断、松动、移位,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如果整个牙齿脱落了,要尽快找到牙齿,用手捏住牙冠部位用凉开水或自来水冲洗掉牙表面的脏东西,但千万不要刷、刮牙根部,然后将冲洗干净的牙齿放回到牙槽窝中;也可以将牙齿泡在新鲜的冷牛奶、生理盐水或含在口腔内,迅速到医院就诊。牙齿离开口腔的时间越短,再植成功的可能性越大,最好在30分钟内治疗。

四十、用窝沟封闭方法预防“六龄牙”(第一恒磨牙)的窝沟龋
“六龄牙”是萌出时间最早的恒磨牙,其咀嚼功能最强大,也最容易发生龋病,甚至造成过早脱落,所以保护儿童的第一恒磨牙很重要。窝沟封闭是预防恒磨牙窝沟龋的最有效方法。其原理是用高分子材料把牙齿的窝沟填平,使牙面变得光滑易清洁,细菌不易存留,达到预防窝沟龋的作用。需要提醒的是窝沟封闭后还应好好刷牙,在进行定期口腔检查时,如果发现封闭剂脱落应重新封闭。

四十一、注意防治青少年牙龈炎
青少年牙龈炎表现为刷牙和咬硬物时牙龈出血、牙龈肿胀、口腔异味等,其病因与青春期性激素水平变化有关,更主要的是牙菌斑堆积。所以,预防和治疗青少年牙龈炎最有效的方法是有效刷牙清除牙菌斑。在出现牙龈出血后,应更注意刷牙,可在出血部位稍微多放些牙膏,轻柔地反复多刷几次,并结合使用牙线彻底清除该处牙菌斑。上述方法不能奏效时,应到具备执业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

四十二、牙齿排列不齐应及时诊治
刚萌出的两颗上前牙之间间隙较大,正常情况下会随着其他前牙的萌出,间隙自动消失。如间隙过大或不能自动关闭,应到医院检查。家长千万不可简单地用橡皮筋“勒小”关闭间隙。通常在12岁左右,乳牙完全替换为恒牙。如果存在牙齿排列不齐等咬合畸形,可在此时期进行矫正,易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需要提醒的是,接受正畸治疗的儿童每餐后均应刷牙以清除菌斑和滞留的食物残屑,建议选择正畸专用牙刷和牙间刷清洁牙齿。

老年篇

四十三、幸福的晚年需要健康的牙齿
随着年龄增长,可出现不同程度的老化,包括器官功能减退、基础代谢降低等,并可能存在不同程度和不同类别的慢性疾病。由于生理、心理和社会经济情况的改变,可能使老年人摄取的食物量减少,同时由于体力活动减少等原因,可能使食欲减退,此外由于消化吸收功能减弱,容易发生营养素摄入不均衡,造成营养不良。因此,维护良好的口腔健康对于老年人摄入足量、均衡的营养,从而促进老年人的全身健康是至关重要的。
此外,老年人颌面部骨骼、咀嚼肌、表情肌、软组织等组织器官也会发生一系列退行性变化,加上因口腔疾病导致的牙齿缺失,将会严重影响口腔咀嚼功能、外观形象、发音和社会交往能力。因此,拥有较为完整的牙列,至少保持20颗有功能的牙齿,是幸福晚年的重要保证。

四十四、人老不掉牙,有牙就要坚持刷
人老掉牙不是必然规律,大多数是由于长期患有龋病、牙周病等口腔疾病造成的。只要预防和控制口腔疾病,掌握科学的口腔保健方法,形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就可以终生拥有一副健康的牙齿。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只要口腔内存留牙齿,就应按照科学的方法坚持刷牙,没牙也要注意清洁口腔。

四十五、积极防治牙根面龋
老年人由于牙龈萎缩,牙根暴露于口腔环境,根面易发生龋坏,称根面龋,是老年人的口腔常见病和多发病。预防根面龋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使用含氟牙膏等局部用氟方法、保健牙刷,用正确的方法早晚刷牙;饭后漱口,有条件者可使用漱口液漱口;不吸烟;适当控制各种甜食摄入频率,多吃新鲜蔬菜与瓜果,安排合理膳食,保证微量元素的摄取,增加牙齿抗龋能力。出现了根面龋应及时治疗。

四十六、食物嵌塞应及时到医院诊治
食物嵌塞,俗称“塞牙”,是老年人最常见的口腔不适之一,其原因主要为长期咀嚼磨耗使得牙齿牙冠发生明显磨损,牙齿形态变得不利于自我清洁;随着年龄增长,原先填满两牙邻面间隙的牙龈乳头萎缩后留下缝隙;缺牙后邻牙倾斜,牙列拥挤或稀疏,邻面龋洞充填未能恢复好接触区等。这样,在咀嚼过程中,食物就会沿水平或垂直方向挤入牙间缝隙,造成塞牙。遇到塞牙情况时,应立即刷牙、漱口或选择使用牙线、牙间刷清理,避免用粗糙牙签剔牙。刷不掉的嵌塞物可用质地较柔软的细牙签轻轻剔出,不可用力过猛过快。反复塞牙者应到医院进行口腔专业治疗。

四十七、牙本质敏感应及时到医院诊治
牙本质敏感,俗称“倒牙”,主要是指对冷、热、酸、甜等刺激产生的短暂而尖锐的疼痛。其主要原因是由于使用刷毛过硬的牙刷、刷牙用力过大、刷牙方法不正确造成牙颈部釉质缺损,或长期咀嚼过硬食物、夜磨牙导致牙齿磨耗,或牙龈萎缩造成牙本质暴露。对于牙本质敏感的防治,建议:①饭后漱口;②减少酸性食物和饮料的摄入;③进食酸性食物和饮料后不要即刻刷牙,一小时后再刷牙;④选择合格的牙刷,采用正确的刷牙方法,避免刷牙时用力过大;⑤使用抗敏感牙膏,如4~8周后无明显效果,应及时就医。

四十八、每天清洁可摘义齿(活动假牙)
戴假牙也要保持清洁卫生,对于配戴活动假牙(可摘义齿)的老年人,应在每次饭后取出活动假牙以软毛牙刷刷洗干净,夜间不戴假牙时应清洗后放置清水中保存,最好使用假牙清洁片帮助清洁。假牙每天摘、刷、泡,晚上做好这一套。

四十九、关注口腔黏膜变化,发现异常应及时诊治
老年是口腔黏膜疾病高发的年龄,老年人应该关注口腔黏膜变化,发现口腔内有两周以上没有愈合的溃疡,口腔粘膜有硬结、白色或红色斑块及出现牙痛、牙龈出血等不适症状后要及时就医。如果口腔粘膜长期受到不良刺激或有烟酒不良嗜好,容易发生口腔白斑甚至口腔癌。因此,应早期预防,消除不良刺激和戒除烟酒嗜好,一旦出现疾病症状要及时就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五十、叩齿可以增进牙周健康
叩齿是我国传统的中医口腔保健方法,每天叩齿1~2次,每次叩齿36下,可以促进牙周血液循环、增进牙周组织健康,长期坚持可固齿强身。如果牙齿松动、咬合错乱,叩齿往往会造成牙周组织创伤,不宜作叩齿保健。

五十一、每半年去医疗机构做一次口腔健康检查,每年至少洁牙一次
由于老年人口腔解剖生理的特殊性,口腔疾病发展变化速度快,口腔自我修复能力减弱。因此,为老年人提供定期检查、洁治等保健措施对维持口腔健康必不可少。老年人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口腔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至少洁牙一次。

五十二、根据医生建议拔除残根残冠
残根(因龋坏、外伤等因素造成的牙冠缺失及部分牙根缺失)、残冠(因龋坏、磨损等因素造成的牙冠的大部分缺失)可成为全身感染的病灶,往往可引起全身性疾病。因此,老年人应该及时拔除没有治疗价值的残根或残冠,此外,很松动、无功能的牙齿也需要拔除。牙齿缺失或拔牙3个月后,要及时镶牙,保持口腔牙列的完整,恢复口腔的基本功能。

残疾人篇

五十三、残疾人更应注意口腔健康
口腔健康是残疾人最基本的需求,残疾人往往由于各种生理、智力障碍及多种社会因素影响,使得他们维护口腔卫生效率不高,口腔健康状况欠佳。因此,他们的口腔健康更需要家庭、医疗保健机构、社会的关心与照顾。亲属或护理人员应适时带他们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及时治疗口腔疾病,保持口腔卫生,维护口腔健康。

五十四、应给予残疾人必要的口腔卫生指导和帮助
为了使残疾人能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较好地维护口腔健康,口腔专业人员应对残疾人开展口腔卫生指导,亲属或护理人员应给予必要的帮助。对于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应指导其刷牙;对于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亲属或护理人员应在每餐后帮助其清理口腔,每天帮助其刷牙1~2次。

五十五、可选择适宜的口腔清洁用品
根据残疾的程度和残疾人的配合能力,选择清洁口腔的适宜用品,如电动牙刷、漱口水、冲牙器等。应尽量减少粘性与含糖食物的进食次数。在可能的条件下,最好选用局部用氟方法防龋,如每天使用含氟牙膏,或用氟水含漱,或由专业人员使用含氟泡沫、含氟凝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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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现将《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人才工作会
议的部署以及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具体安排,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协调推进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和金保工程建设等
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一、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落实就业再就业任务目标。将国务院确定的全年新增就业人员900万人、下岗失
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7%左右的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到地方,并结合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制和监督机
制,使工作切实落实到基层。
  (二)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区别特点,平衡推进就业再就业。在全面推进工作的同时,
着力解决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在进一步落实各项扶持政
策的同时,针对小额担保贷款、主辅分离分流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采取切实措施取得突破。
区别东北地区、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再就业、并轨
和调控失业的工作,兼顾做好新生劳动力特别是大学生就业工作,以及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
工作,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工作,使各项工作协调发展。采取更加有
效形式,将再就业援助活动做细做实,健全完善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再就
业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认真总结再就业工作经验,并加以大力推广。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
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完成10万新技师培养任务,设立
高技能人才开发和交流平台。进一步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面,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增
加20%。扩展技能竞赛和表彰活动。组织实施400万人员的再就业培训计划、百城30万人员
的创业培训活动和农民工培训规划。
  (四)促进就业服务体系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制定就业服务标准,总结推
广就业服务经验,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一站式”服务工作规范,全面落实职业介绍补
贴政策,完善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扩大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转移
的服务工作。
  (五)加强对失业的调控。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
作。对企业裁员行为进行引导规范,避免集中大规模裁员。大力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
离、辅业改制和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避免大量直接推向社会。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并轨
工作,防止失业率大幅攀升。搞好“三条保障线”衔接,处理好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
的关系。
  二、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六)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为
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国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75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
人数达到10300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55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00万人,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00万人。
  (七)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加强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按险种分别记帐。建立专项
公示制度和企业参保缴费诚信制度,加强稽核清欠工作,全面推行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企业
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达到2890亿元,增加31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达到255亿元,增
加20亿元;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达到1015亿元,增加180亿元。
  (八)扩大并规范社会化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社会化
管理服务率达到90%,其中社区管理比例达到50%左右。规范指纹认定工作,开展退休人员生
存状况异地协查和养老金异地协发工作试点。
  (九)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大督查力度,解决影响确保发放的个案问
题。贯彻落实好农垦企业参保政策,加强对困难地区重点市县的督查。完善财政资金补助办
法,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力争做到基本养老金发放全年无拖欠。
  (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完善省级调剂金制度,
积极推进省级统筹。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费基和待遇计发办法,规范个体、灵活
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制定《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范企
业年金管理,推动企业年金发展。研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十一)做好失业保险工作。落实各级责任,增强失业保险基金统筹调剂能力。确保按
时发放失业保险金,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基础管理,继续推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
录,规范业务流程,搞好失业人员的服务。总结推广用好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的有效做
法,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
  (十二)加强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和服务,简化业务经办
流程,提高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的标准化管理,完善定点协议管理,
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准入、竞争、退出机制和信用等级制度。加强医疗费用的监测
体系、运行评估体系、基金预警系统等基础管理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生育保险工作。
  (十三)全面推动工伤保险工作。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理顺工伤保险管理
体制,健全工伤保险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伤保险业务流程,进一步制定和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做好工伤保险过渡衔接和未参保人员权益维护工作。
  (十四)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步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总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索和整顿规范的经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制度和配
套政策。进一步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职能和机构,稳定工作队伍,防范基金风险。以
农村城镇化进程较快的地方为重点,积极稳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研究制定被征地
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小城镇农转非人员和农村计划生育对象的养老保险办法。
  (十五)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继续贯彻落实七部门通知,建立各级社会保障监督委
员会,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协同监管体制。抓好联系城市试点,改进监管方式,规
范现场和非现场监督,逐步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系统。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
研究个人帐户基金监管政策,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探索保值增值渠道。开展反欺诈
工作,严厉打击少缴漏缴、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社保经办机构内部风险监控机制
和基金管理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健全基金决算制度。
  (十六)推进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工作。完成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
点的总结评估工作,启动吉林、黑龙江两省社保试点,重点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做
好并轨工作,继续探索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的经验。
  三、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七)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规
范企业用工行为。重点做好国有企业改制改组、下岗职工等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非
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政策,指导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运行。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和
集体合同制度,加快建立企业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三方机制建设,发
挥工会和企业组织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十八)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工资支付法规,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
配的监督,规范企业工资分配行为。进一步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探索建立预防和解决
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试点,指导企业逐步建立起激励有效、约
束严明的分配机制。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
度建设。
  (十九)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继续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体系建设,重点
做好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加快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步伐,积极探索劳动争议处
理体制改革。抓好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强对仲裁员的资格培训和管理,完善劳动争议仲裁监
督机制。
  (二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完善情况通报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
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监控,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落实维稳工
作责任制,完善工作预案,加大对群体性事件处理情况的督查工作力度,遏制大规模上访等
群体性事件上升的势头。
  (二十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制订劳动保障
监察目标管理制度的考核指标,推广主办监察员制度。重点对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各类企
业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禁止使用童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厉
打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积极探索建立监察执法的长效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
构和充实监察人员。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制度。全面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
  四、加强基础工作,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二十二)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带薪年休假规定的修改完善工
作,争取年内出台。起草、修改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草案。开展促进就业法、职业技能
培训考核条例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做好部颁规章的起草、审核、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
劳动保障地方立法工作。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执法监督
和普法力度。
  (二十三)组织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和贯彻实施。抓紧抓好对现行行政审批
项目、行政许可规定及其实施机构的清理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行政许可的工作制
度和工作程序,全面提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十四)推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继续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组
织建设,推动街道社区平台开展劳动保障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
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街道社区平台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十五)全面实施金保工程。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积极
有序地实施金保工程建设,完成立项、部省联网和有关试点工作,推进中央、省、市三级数
据中心建设、统一软件的开发应用和其它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初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保
障信息系统。
  (二十六)加强和改进规划统计工作。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年度事业发
展计划,重点做好就业和再就业专项计划的编制工作。加强预测分析,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的
检查评估。完善就业和失业统计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定期报表制度。加强抽样调
查和分析工作,建立和完善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开展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企业人工
成本抽样调查。
  (二十七)加强劳动保障科学研究工作。研究贯彻落实再就业政策的重点难点问题,加
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深入研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协调劳动
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实现重点科研的新突破。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工作。
  (二十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廉政勤政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廉洁
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行风建设。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
行政学院学习,抽调干部脱产培训,定期举办专题讲座,加强省、地两级劳动保障厅局长业
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素质。
  (二十九)做好劳动保障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加强统筹策划,重点宣传贯彻落实再就
业政策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重要进展,宣传维护
劳动者权益和金保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三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推动劳动保障领域的高层互访,加强与国际劳工组
织的合作,办好中国就业论坛、APEC劳动保障高层研讨会和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28届全球
大会。加强世行项目管理,争取新的合作。制定境外就业配套措施,促进境外就业市场开拓。


关于批转市卫生局《南京市病毒性肝炎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南京市卫生局


关于批转市卫生局《南京市病毒性肝炎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卫生局


第一条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降低病毒性肝炎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肝炎)分为甲型(HA)、乙型(HB)、丙型(HC)、丁型(HD,即8肝炎)和E型(HE)。
第三条 市、区(县)政府领导辖区内肝炎防治工作,制定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肝炎防治管理。市、区(县)卫生防疫机构承担管辖区内肝炎的防治、监督监测,疫情调查处理、分析上报和进行业务指导。各级医疗单位承担肝炎诊治、隔离消
毒和疫情报告。
文化、教育、新闻等部门应当运用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向群众宣传肝炎防治知识,指导做好饮食、饮水卫生,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第四条 各级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农村应当加快改水工作,改善群众饮用水的卫生条件。
第五条 加强集吕式供水和其他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护好饮用水源。饮用水水源附近禁止有污水池、粪堆(坑)等污染源。禁止在饮用水水源附近洗刷便器、运输粪便的工具以及病人的衣裤等物品。乡镇应当认真落实饮水消毒措施,自来水余氯应当保持在0.3毫克/升;甲肝暴发
地区余氯应当保持在1.0毫克/升。无自来水的乡村应当进行消毒。
第六条 城镇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修建公共厕所、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场和污水排放处理等公共卫生设施。农村要消灭露天粪缸,不得使用新鲜粪便施肥。
第七条 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加强对饮食行业(包括个体摊贩等)、农贸市场、集体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体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合格率。
第八条 各级医疗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坚持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防止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定期进行消毒质量监督监测。
第九条 被肝炎病毒污染的饮用水、物品应当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医院污水经消毒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粪便消毒处理应当达到无害化。对肝炎病人的血液、排泄物、呕吐物、分泌物及其接触过可能造成污染的用品和环境,卫生防疫机构应当指导、监督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严格消毒,
必要时由卫生防疫机构实施消毒。
第十条 肝炎病人应当实施隔离治疗,各级医院要扩大收治能力,尽量就地隔离治疗病人,并实施区域隔离。有条件的医院应当实施病种隔离,防止交叉感染。未能收治入院的肝炎病人,街道(乡)卫生院防保人员负责指导实施家庭隔离;负责管理的医生,应当及时填写疫源地处理调
查表,登记观察密切接触者,发现疑似传染者应当及时检诊。
第十一条 中小学、托幼机构中急性肝炎患者治愈出院后,继续观察一个月,凭乡(镇)以上医院痊愈证明方可回校或入园。直接从事接触食品的从业、保育及供(管)水人员中的急性肝炎患者,痊逾后观察半年,凭乡(镇)以上医院痊愈证明方可恢复原工作。慢性肝炎患者,一律调
离直接接触食品、食具、供(管)水或婴幼儿工作。疑似肝炎病例未确诊或排除前,应暂时停止从事上述工作。
第十二条 对肝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应当进行医学观察,观察的对象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从事供(管)水人员或保育员,医学观察期还应作必要的体检。观察期结束后未出现新病例,方可撤销观察。
中小学、托幼机构发现甲肝病人时,对接触病人的易感儿童应在接触感染后一周内注射丙种球旦白预防;对乙肝的密切接触者,若无乙肝病毒感染指标者,可注射HBIG和乙肝疫苗预防。
第十三条 乙肝病毒健康携带者按照有关规定不准从事直接接触食品、供(管)水和婴幼儿的工作。托幼机构中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儿童应当分餐、集中管理。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妇,应当注意产程及产后卫生保护,防止血液、体液等感染婴儿和医务人员。
第十四条 教育部门应当配合做好中小学、托幼机构的肝炎防治工作。托幼机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卫生制度,加强晨间检查,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确保食具、茶具、毛巾、便具、玩具及尿布的清洁卫生。保育员、炊事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中小学要把防治肝炎知识作为健康教育课的
重要内容,增强学生自我保健意识。
中小学校门前禁止摆摊设点,销售食品。
第十五条 血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献血人员进行严格的体检。目前凡能使用的各型肝炎检测的敏感方法应当首先使用,保证血液质量,防止因输血引起的感染。各级医疗保健单位不准使用禁止进口的血液和血液制品。
第十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防疫机构和有关医院必须按照“南京市乙肝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新生儿和学龄前儿童乙肝疫苗免疫接钟。
第十七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认真做好肝炎的疫情报告工作。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做分型诊断和报告。医疗单位发现暴发疫情应当立即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疫情调查处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疫情,防止发生二代病人。
第十八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必须加强疫情监测,密切注意疫情动态,对本辖区内疫情要定期汇总分析上报,掌握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市卫生防疫机构要掌握到乡一级肝炎疫情;县卫生防疫机构应当掌握到村。对高发乡、高发村疫情应当密切关注,及时发现苗头病人,指导基层开展
防治工作,同时对肝炎病人100%进行个案调查,开展流行病学因素调查分析,确定密切接触者,调查可能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措施,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轻重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修建污水池、粪堆(坑)造成水源严重污染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不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修建公共卫生设施致使垃圾、粪便、污水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对被肝炎病毒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不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或对被肝炎病人污染的用品和环境不按照卫生防疫机构的要求实施消毒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五条,造成肝炎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 、实验室感染和致使肝炎病毒扩散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准许或者纵容慢性肝炎病人,乙肝病毒健康携带者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食具、供(管)水或婴幼儿工作的。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和责任单位,不报、漏报、迟报肝炎疫情的,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单位或个人非法经营、出售乙肝疫苗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处以相当于出售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危害严重的,出售金额不满5000元的,以5000元计算;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取罚款时,应当出具正式的罚款收据。罚款收入上交市财政。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南京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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