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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8 08:50:59  浏览:959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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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的通知


工信部科[2013]3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改变我国原创性科技成果较少、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的局面,加快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实现工业和通信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我部组织编制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现印发你们。请积极组织做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9月4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35)
  
  
附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doc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







修订说明

  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1年)》(工信部科[2011]320号)对指导个地方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研究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产业技术创新规划》,进一步发挥“指南”的指导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充分分析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确定了当前优先发展的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电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通信业和信息化与生产性服务业等8大领域,共261项技术。其中,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37项、原材料54项、装备制造70项、消费品工业36项、电子制造业25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8项、通信业13项、信息化与生产性服务业8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的技术体现了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求。


一、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
二、原材料工业
三、装备制造业
四、消费品工业
五、电子制造业
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七、通信业
八、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










一、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
 1. 高效/高压大功率节能电机驱动系统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压大功率电机系统能量回收及高能效协调控制技术;MW级高压大功率永磁电机设计技术;电力电子器件串联的均压技术和驱动保护技术;高压大功率电机变流系统的电磁兼容技术和高效冷却技术;以及高压大功率电机高效节能系统的工程化设计、制造、测试及集成技术、无滑环绕线转子异步电动机、大中型变极双速同步电动机、无刷双馈变频调速异步电动机设计技术、复合驱动电机控制技术等。

2. 大容量电炉生产高品质工业硅节能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工业硅冶炼木炭还原剂替代技术;微硅粉综合利用技术;高温烟气余热发电技术;连续出硅技术;低铁、磷、硼硅产品生产技术。  

3. 热带无头/半无头轧制节能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常规热连轧中间板坯快速连接无头轧制技术;无头连铸连轧技术(ESP);薄板坯连铸连轧半无头轧制技术。
  
4. 点燃式内燃机缸内直喷节能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燃烧组织与控制技术、燃油喷射系统技术、增压技术、小排量缸内直喷发动机技术。
  
5. 铝电解槽新型阴极钢棒结构节能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铝电解槽评价技术,水平电流降低技术,分层阴极钢棒结构优化技术,阴极炭块组电阻调控及组装技术,水平电流与阴极电场及电磁力综合优化技术,保温型电解槽内衬结构技术等,并制定节能电解槽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6. 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无汞触媒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乙炔氢氯化合成氯乙烯反应的非均相或均相无汞触媒催化体系技术开发;无汞触媒制备技术;无汞触媒反应器及工艺设计技术。
  
7. 扣式碱性锌锰电池无汞化技术与装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电池钢壳结构及表面镀层处理技术;负极无汞合金锌粉材料、正极二氧化锰材料与电解液配方与工艺技术,汞含量低于0.0005%。
  
8. 电解锰电解后序工段连续抛沥逆洗及自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采用激光精确定位、多维运动嵌入式控制、针喷逆流清洗等技术,实现电解锰工艺废水三次减量、二次循环,达到工艺废水的全部回用,减少用工70%以上,实现了电解后序工段操作环境的全封闭。
  
9. 再制造产业关键、共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产品再制造性设计方法;再制造毛坯缺陷综合无损检测技术及疲劳剩余寿命评估技术;再制造毛坯无损高效拆解技术;再制造高效绿色清洗与表面预处理技术;三维损伤激光熔覆再制造成形技术;类激光高能脉冲精密冷补技术;高效能超音速等离子喷涂技术;基于机器人MIG堆焊熔敷再制造成形技术;机器人或操作机自动化高速电弧喷涂技术及材料技术;再制造零部件表面喷丸强化技术;粉末等离子熔覆技术;自动化纳米复合电刷镀技术及装备;再制造零件表面涂层结合强度评价技术;再制造零件动态健康监测的传感技术;再制造零件竞争性服役寿命的模拟仿真与再制造部件服役寿命的综合验证技术。

10. 富硅高铁尾矿深度分选及大宗高值综合利用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以低成本强磁选技术为核心,有机融合重选、浮选技术及新药剂开发,实现富硅高铁尾矿富硅部分与富铁部分的深度分离。
  
11. 选冶药剂绿色设计关键技术研究
主要技术内容:
针对浮选过程中广泛存在的有用矿物与含硅脉石矿物浮选分离的需要,利用浮选药剂的计算机辅助分子设计(CAMD)技术,在研究矿物晶体化学、界面化学以及与药剂分子作用的基础上,通过计算机筛选、计算、模拟、合成技术,研究反浮选脱除含硅矿物的高效选矿药剂(包括捕收剂、调整剂等)的结构、性能、毒性以及构效关系,利用实际合成、选矿验证等手段实际考察新药剂的浮选性能,最终实现反浮选脱硅新药剂的工业化。选冶药剂绿色设计与制备技术;基于定量构效关系模型、量子力学模型、溶液模型和药剂协同作用模型的选冶药剂分子设计平台;绿色制备技术。
  
12. 广西桂中低品位难选冶铁铝共生矿综合利用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采用“烧结―预还原熔分高炉冶炼―提取氧化铝”方案,将矿石(﹥1mm的净矿)按比例配入石灰石、煤粉和白灰,混料后烧结,烧结矿入高炉冶炼。在高炉内完成将铁矿物还原成铁水,铝矿物生成铝酸钙渣系和渣铁分离过程。通过钠化吹钒从铁水中回收钒,吹钒后铁水炼钢。铝酸钙渣用碳酸钠循环母液进行两次浸出、脱硅、分解和焙烧生产氧化铝,浸出渣用于生产水泥,从分解母液中回收镓。
   
13. 水泥窑炉富氧燃烧节能减排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水泥窑炉富氧燃烧和分级燃烧技术;膜组件。
       
14. 玻璃熔窑烟气余热发电、除尘、脱硫脱硝一体化处理技术及装备
主要技术内容:
熔窑烟气余热利用的最大化方案及烟气治理(除尘、脱硫脱硝)的一体化技术及装备;适用于玻璃熔窑高温烟气(370—420℃)的高温静电除尘技术和设备;高效脱硫、脱硝技术和装备;烟气余热发电、除尘、脱硫脱硝先进集成自动控制系统。
    
15. 外墙外保温用玄武岩棉制品规模化生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年产4—5万吨级玄武岩棉制品熔制技术及熔炉富氧射氧技术,纤维成纤技术,均匀施胶技术,鼓式集棉及其在线清理技术,伺服平摆铺毡技术,提高抗压强度的纤维三维化结构处理技术,高精度无尘切割技术,制品称重、筛选、废品移除、叠板、包装、运输等自动化物流技术,渣球制块回炉技术。降低岩棉熔制能耗,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16. 非金属矿高效节能连续煅烧窑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通过使用直焰式高效煅烧炉对非金属矿进行工艺煅烧。
    
17. 沙漠风积砂资源化开发利用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无污染的分离石英、长石选矿工艺技术,资源化开发利用沙漠风积砂。
    
17. 花岗岩石材矿山尾矿开发利用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一种流程简单、成本低、无环境污染的工艺。
    
19. 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磷石膏清洁净化技术;磷石膏化学法处理技术(磷石膏制硫酸联产氧化钙高值化利用技术、磷石膏制硫酸铵副产碳酸钙技术、磷石膏制硫酸钾副产氯化铵技术);磷石膏制新型高强建材技术(水泥缓凝剂和纸面石膏板、石膏砌块、石膏商品砂浆等新型高强建材);磷石膏安全堆存技术。
    
20. 压燃式内燃机高压燃油喷射系统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压喷射技术;高喷射精度和喷油器高响应速度控制技术,多次喷射技术;系统可靠性、安全性技术。
    
21. 塑料加工过程高效节能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效电磁变频加热关键技术及应用;伺服节能关键技术及应用;锥形同向双螺杆挤出关键技术及应用;注塑机节能关键技术及应用。
    
22. 锑清洁冶炼关键技术研究
主要技术内容:
锑精矿富氧侧吹挥发熔池熔炼、粗氧化锑富氧侧吹还原熔池熔炼、高温高浓度含锑烟气余热高效回收、高温高硫含锑烟气收尘及还原熔炼烟气脱硫技术。

23. 氧热法电石生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在有氧环境下使部分粉煤燃烧生成合成气,发出热量的同时使剩余粉煤和粉状氧化钙发生反应生成电石。
    
24. 电吸附污水除盐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通过施加外加电压形成静电场,强制离子向带有相反电荷的电极移动,是离子在双电层富集,大大降低液体本体浓度。
    
25. 尾矿渣制备高性能微晶玻璃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一次结晶连续生产技术、尾矿微晶玻璃制品大规模生产成天装备技术、离心铸造法生产微晶玻璃管材成型自动控制技术等。
    
26. 锰尾渣永磁综合分选及利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岭土尾矿高效综合利用生产技术、膨润土、凹凸棒石等粘土矿物综合利用技术、粘土矿物尾矿减量化工艺及其共伴生矿物的分离和提纯技术。
    
27. 拜耳法赤泥回收铁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该技术年处理赤泥250万吨,总铁回收率≥22%,铁精矿品位≥55%。

28. 工业副产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及其他新型建材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以工业副产石膏为原料,制成建筑用石膏粉,用于制备纸面石膏板、粉刷石膏、建筑砂浆等墙体材料。
    
29. 钢渣综合利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优化的钢渣磁选工艺、新型高效宽带带式磁选机、铁水脱硫渣的单独分类处理和磁选加工、铁水脱硫渣的余热回收技术、钢包精炼炉精炼渣压球技术、冶金渣中粉状含铁物料的开发利用技术。
    
30. 钢渣非金属磨料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将液态高温钢渣经水淬急冷、破碎、磁选等工艺处理后得到一种高硬度、渣铁分离、稳定性好的钢渣,再将其加工成各种粒径规格、颗粒吸附物含量不大于0.5%的非金属除锈磨料。其中0.5-1.5mm部分作为要求较高的特殊涂装用非金属磨料,除锈等级可以达到Sa3.0级。1.0-3.0mm部分作为船舶制造与修理、钢结构、集装箱等非金属磨料,除锈等级可以达到Sa2.5级。

31. 冶金渣反炼钢生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冶金渣中物理、化学特性与转炉冶炼过程中需要加入的某些添加剂成分相近的钢渣分类回收、配比技术,专门的转炉投料装置。
    
32. 电解锰渣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电解锰渣输送及专用分散技术,对锰渣中阻滞氨氮快速回收与导致制砖返硝关键化学物质的回收、固化和抑制技术,添加剂配方技术,锰渣中氨快速释放工艺,锰渣无害化过程中非均匀氨气回收工艺
    
33. 铅蓄电池(连铸连轧/冲压网)板栅制造技术与装备
主要技术内容:
连铸连轧扩展式板栅制造技术,将铅带扩张制成有特点网孔结构的连续网栅的特定连铸连轧技术和设备,连续涂板及后续过程设备。
    
34. 废旧铅蓄电池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
主要技术内容:
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处理技术和设备。
    
35. 锂离子电池隔膜技术与装备
主要技术内容:
产品质量稳定控制技术,涂覆工艺。

36. 电解锰渣氨氮快速回收与制砖返硝抑制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电解锰渣输送及专用分散技术,对锰渣中阻滞氨氮快速回收与导致制砖返硝关键化学物质的回收、固化和抑制技术,添加剂配方技术,锰渣中氨快速释放工艺,锰渣无害化过程中非均匀氨气回收工艺。
    
37. 电解锰电解流程重金属污染削减移动平台
主要技术内容:
实现全过程自动控制的多功能平台系统、精准出入槽系统、阴极板封闭转运系统和阴极板后处理系统,电解车间除电解槽面外无可视钝化液等工艺水和工艺废水处理技术。
   
二、原材料工业
(一)钢铁
1.新一代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与装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流程紧凑、高效的工序衔接匹配优化技术;钢铁产品制造过程的能源高效利用和转换技术;钢铁产品制造过程的社会废弃物消纳利用技术;特大型高、焦、烧,高炉高风温低燃料比,“三干”技术,创新的一包到底与转炉高比例脱Si、P技术,自动化炼钢,高速的精炼、RH、连铸、轧钢技术等行业先进技术的集成优化技术;清洁能源和海水淡化在钢铁流程中的应用技术。

2. 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与利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低品位磁(赤)铁矿重磨、阴(阳)离子反浮选提铁降硅技术;菱铁矿、褐铁矿焙烧—急冷分离—弱磁选—反浮选综合技术;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技术;尾矿细磨—选别综合再利用技术;剥岩等含铁原料选别利用技术;其中Fe含量35%左右的低品位矿提铁到61%以上,降硅到4%以下;铁钒、钛资源有效利用,提钒制备V2O3、V2O5、VFe、VN合金,提钛制备钛白粉、海绵钛达到工业化应用要求;含铁12%~20%的尾矿、剥岩中铁资源回收,并将提铁后的尾矿、剥岩制成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减少排放;菱铁矿选后精矿品位达到61%,成本500元/吨。

3.高效率、低成本洁净钢平台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解析—优化的铁水预处理技术;高效—长寿的转炉冶炼技术;快速—协同的二次冶金技术;高效—恒速的全连铸技术;优化—简捷的流程网络技术;动态—有序运行的物流技术;其中高效—恒速的全连铸技术是引领性的技术,其他技术要按连铸技术要求来优化。并适用于不同产品,不同层次要求的洁净钢生产;可建立不同洁净度要求的各类洁净钢工艺控制标准,在功能对口适应条件下,成为同类洁净钢生产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工艺;供氧强度>4m3/t·min,冶炼周期<30分钟,铁水预处理和钢水精炼比>80%,实现计算机终点动态控制,炉龄>1万炉。
4. 新一代TMCP(控轧控冷)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以超快冷为核心的可控无级调节钢材冷却技术;以相变和析出为基础、冷却路径可控技术;细晶、析出、相变综合强化技术,离线热处理在线化技术;其中节省钢材合金用量30%以上;提高钢材强度100~200MPa以上,大幅度提高冲击韧性,节约钢材使用量5%~10%;提高生产效率35%以上;节能10%~15%。

5. 高炉炼铁CO2减排与利用关键技术开发
主要技术内容:
高炉富氧喷吹焦炉煤气技术,包括在富氢还原气体还原特性、高炉喷吹焦炉煤气炉内反应机理等基础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工艺流程设计及焦炉煤气净化加压、重整、加热及喷吹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开展焦炉煤气喷吹工业试验,焦炉煤气喷吹量>100m3/吨铁,置换比≥0.45kg(焦炭)/Nm3(焦炉煤气),燃料比降低10%,CO2减排10%~20%,高炉生产效率提高10%。
高炉炉顶煤气循环氧气鼓风炼铁技术,包括在炉顶煤气脱除CO2后再喷入高炉和循环氧气鼓风条件下含铁炉料的物理化学及冶金行为等基础研究及流程研究的基础上,进行120m3炉顶煤气循环氧气鼓风高炉设计及关键装置开发,开展120m3高炉工业试验,形成1000m3级高炉炉顶煤气循环氧气鼓风高炉方案设计,煤比>200kg/吨铁,焦比<220kg/吨铁,燃料比降低20%,高炉生产效率提高≥30%,CO2减排10%~25%,直接经济效益实现吨铁生产成本降低70元以上。
高炉煤气的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包括高炉煤气深度净化工艺,调质气体CO和CO2共氢化制备甲醇规模化示范,系统集成,年产万吨级高炉煤气制备甲醇的方案设计,①建成处理能力为400Nm3/h的煤气深度净化系统,高炉煤气经净化后硫、砷和氯等杂质含量低于0.1ppm,金属氧化物粉尘含量低于5mg/Nm3。②建成规模为1000吨/年的高炉煤气制甲醇示范工程,实现总碳单程转化率达25%~30%,综合转化率达50%~60%。③1000吨/年甲醇示范平台正常运行大于2000h。
   
6. 高炉渣显热回收利用
主要技术内容:
目前国内高炉主要采用INBA法、嘉恒法、明特法、底滤法等几种水冲渣处理方式。

7. 第三代汽车用钢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钢的组织细化;获得M3组织的成分和工艺设计;实验室实验和工业试制等。

8. 高强度管线钢高止裂韧性与塑性相关性的研究
主要技术内容:
高强钢高止裂韧性与塑性的相关性,进而提出满足的成分设计、组织设计及工艺设计。

(二)有色金属
1. 各向同性钐铁氮粘结磁粉关键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钐铁合金高压熔炼及稳定成相快淬技术研究,通过高压气氛下控制合金熔炼过程中Sm的蒸汽压,控制金属钐在熔炼过程中挥发,研究不同压力及熔炼条件对合金成分的影响规律;合金高效氮化方法及氮含量稳定控制技术研究,主要研究不同温度和时间条件下SmFe合金的氮化效率和相组成;SmFeN磁粉的成型技术研究及磁粉综合性能评价,包括研究SmFeN磁粉成型技术,确定在不同成型条件下对粘结磁体磁性能的影响规律,通过电化学方法对磁粉及磁体耐蚀性进行研究评价。SmFeN磁粉制备关键装备设计开发;合金挤压熔炼技术、非平衡急冷连续快淬技术、合金高效氮化技术及SmFeN粘结磁粉成型技术。

2. 高光效、低光衰白光LED荧光粉及其规模化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研究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Ce3+激活的硼铝酸盐体系黄色荧光粉和硅酸盐系列绿粉,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氮化物/氮氧化物荧光粉;研究突破LED荧光粉的产业化合成关键技术和装备,满足半导体节能照明产业需要;对系列化LED黄色、红色和绿色荧光粉应用性能研究,获得适宜的匹配性能参数并应用于高性能白光LED器件。白光LED用高性能荧光粉及其产业化制备技术;小粒度、高光效铝酸盐黄色、绿色荧光粉及其低成本产业化制备技术;大粒径、高光效、低光衰氮化物红色荧光粉及其高温常压连续化制备技术及装备;ß-Sialon氮氧化物绿色荧光粉及其高温高压制备技术及其装备。

3. 功能材料用高品质稀土合金速凝片及关键设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研制开发高品质稀土合金速凝片及大型智能连续速凝炉;研究自动浇注及强制换热技术,包括提高带厚及微观组织均匀度,细化合金晶粒,提高主相含量、节约稀土金属,抑制α-Fe相的生成;研究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及收益率的工艺技术。

4. 大型节能环保稀土电解槽及工业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研究开发50kA节能环保液态下阴极新型稀土电解槽,包括通过电解槽温场、磁场和流场的仿真研究,设计开发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的50kA液态下阴极电解槽;研究稀土金属低槽压液态下阴极电解工业制备技术,包括通过稀土金属低槽压液态下阴极电解过程中电解温度、极距、阴阳极电流密度等工艺参数研究及优化,实现稀土电解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控制,突破稀土电解低能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关键工业制备技术。

5. 满足国Ⅴ标准汽车尾气催化剂的铈锆材料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汽车尾气催化剂的关键铈锆涂层高比表面材料技术;满足国Ⅴ标准汽车尾气催化剂的铈锆材料高温热稳定技术;铈锆材料低成本制造技术;满足国Ⅴ的关键涂层高比表面、高热稳定性铈锆复合化合物制备技术;铈锆材料低成本、无氨氮绿色制造技术;铈锆材料在汽车尾气催化剂制造中的应用技术。

6. 基于新型阳极与异型阴极联合应用的超低能耗电解铝新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新型阳极制备研究,包括新型阳极的设计和制备,新型阳极的抗热震性、抗氧化性等;基于新型阳极与异型阴极联合应用的超低能耗电解铝新技术研究,包括电解质体系遴选及性能优化,电解过程中气泡行为及其与阳极过电压之间的关系;氧化铝在电解质中的溶解与扩散,氧化铝的加料工艺优化,超低电压条件下的电解槽平衡研究,超低电压条件下的电解槽新型控制模型,研发适应超低电压条件的铝电解控制系统及装备。

7. 氧气底吹熔炼—液态铅渣直接还原炼铅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氧气底吹炼锌工艺研究,包括确定入炉料比、最佳熔炼品位、反应终点的计算机工艺模拟和热力学模型,底吹炉高熔点铁锌氧化物熔点的降低,侧吹还原的工艺模拟以及锌蒸汽回收工艺模拟(小型)研究;底吹炼锌新型工艺装置研究,包括底吹炼锌炉结构和工艺配置(如径长比、氧枪布局、安装倾角、水冷元件配置等),熔剂及冷料加入量及加入方式等,以及与连续吹炼相配套的氧气底吹成套装置的研究开发;耐高温底吹炉炉衬的选择及试验;侧吹还原炉炉内耐火内衬的选择及布置及热耗损失的降低。氧气底吹熔炼—侧吹还原熔炼工艺及氧气底吹熔炼—底吹电热还原熔炼工艺;氧气底吹熔炼—液态铅渣直接还原炼铅技术。

8. 高效节能铜加工技术与高性能铜材加工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铜及铜合金管材的高效短流程生产关键技术,包括①(电子铜管)水平连续铸造+直接冷拉工艺,研究近轴向连续柱状晶高性能电子铜管热模水平连续铸造技术,轴向-环向三维电磁搅拌水平连续铸造工装研发,铸态电子铜管直接冷拉技术,高性能电子铜管制备过程中组织性能演变规律及控制技术。②(耐蚀铜合金管)水平连续铸造+行星轧制+冷拉工艺,系统研究黄铜合金(HAl77-2)管的连续制备管坯技术,研究开发三辊斜轧加工黄铜合金管的新工艺,轧辊形状的优化及材料选择,耐蚀铜合金成分设计及耐蚀机理与性能的研究,耐蚀性试验及检测方法研究及新型耐蚀铜合金产品开发。
高效短流程铜板带生产关键技术,包括熔体处理技术,氧含量控制技术,大宽厚比结晶器的设计,大宽厚比上引连铸工艺参数选择和优化,冷轧工艺的选择和优化,带材表面处理技术。
新型高导电型铜合金材料技术,包括高强高导铜合金接触线的合金设计及非真空添加技术,大卷重高强高导合金线材的连续制备加工技术和在线热处理技术,高端精密缆线的合金设计及其连续制备和精密加工技术。
新型低成本无铅黄铜材料与制品技术,包括无铅铜合金材料的合金设计及加工制备技术,有毒元素(Be、Cd、Pb等)替代技术,主要解决低成本无公害铜材的开发。
新型高热导铜粉材料与热导制品技术,包括高导热铜材料的成分设计技术,高压制备粉末技术及高效散热片与热导管设计加工技术,主要解决高导热铜粉材料的开发,高效散热片与热导管制品的开发。

9.电子级高纯多晶硅生产工艺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全流程工艺物料、能量优化平衡及DCS自动控制技术;高效节能填料塔及干法除硼精馏提纯三氯氢硅新技术;生产过程运行碳含量控制技术;痕量级杂质检测分析优化技术及超高纯度产品生产洁净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

10. 低成本高比容量磷酸铁锂和富锂锰基正极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低成本高比容量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制备技术;低成本高比容量锂电正极富锂锰基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
   
11. 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重大共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粉煤灰生产氧化铝新工艺相关的热力学分析、设计高硅饱和系数的脱硅产物,形成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新工艺的理论体系。对具有经济价值的粉煤灰资源进行提取氧化铝工艺研究,形成高铝粉煤灰氧化铝生产新工艺;开发提铝残渣的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技术。

12. 大极板电解与自动剥锌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锌浸出液深度净化技术;大极板长周期电解技术与装备技术,包括电解液微循环和流场控制;易剥离阴极板获取技术研究及自动剥锌预开口方式、开口刀片形式、剥锌成功率、锌板接收系统和未成功剥离锌片处置装备技术;全自动控制系统技术方案;锌电解酸雾抑制技术;降低锌电解直流电耗技术;研究净液与电解连锁控制。

13. 轿车与货车等交通轻量化用高性能铝合金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汽车车身用6XXX系铝合金;480mm、510mm厚方铸锭半连续铸造工艺;能使弥散相细小弥散分布的铸锭均匀化处理新技术;热轧和冷轧并配合回复或再结晶退火的轧制工艺;适合于工业生产的6XXX系铝合金车身板轧制新技术;具有良好冲压成形性和烘烤硬化潜力的固溶处理淬火工艺;工业生产可实现的预时效处理技术。

14. 高纯纳米三氧化二锑制备及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主要技术内容:
纳米高纯三氧化二锑半自热气化技术研究;纳米高纯三氧化二锑杂质控制技术研究;纳米高纯三氧化二锑气体的骤冷晶化技术研究;纳米高纯三氧化二锑静电抗团聚、分散技术研究;纳米高纯三氧化二锑在高分子材料中的阻燃应用研究。

15. 航空航天用高性能铝合金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面向预拉伸中厚板、超厚板与高端挤压材等制品分类制造用的差异化新型7000系铝合金成分设计;预拉伸超厚板制造用高合金化7000系铝合金的新型低液位铸造结晶器结构设计与大规格铸锭(厚度大于500mm)的制备技术;基于组织性能均匀性控制的道次大变形量厚板轧制变形加工工艺,以及变形加工过程中二次析出相分布与尺寸控制技术;超大规格制品残余应力控制与表征技术;基于纳米尺度晶内强化相与晶界结构协同控制的新型强韧化固溶、双级/多级时效热处理技术。

16. 海水淡化用高性能铜合金管材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新型耐腐蚀铜合金腐蚀体系研究,重点解决冷凝管点腐蚀、表面残炭、大口径厚壁/薄壁等关键技术,开发出冷凝管用铜管短流程生产技术。

17. 航空航天用高性能镁合金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性能变形镁合金成分含量精确控制与熔炼工艺优化、镁合金熔液深度吸附过滤高纯净化技术、高性能变形镁合金大型锭坯先进铸造技术、高性能变形镁合金大型锭坯开坯变形过程中组织控制与加工工艺优化、高性能变形镁合金大型加工材锻压/挤压变形过程中组织控制与工艺优化、高性能变形镁合金大型加工材余热淬火工艺技术研究开发及其工程化、高性能变形镁合金大型加工材预拉伸工艺技术研究开发及其工程化、高性能变形镁合金构件残余应力消除工艺。

(三)石油化工
1.子午线轮胎数字化在线检测系列装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轮胎动平衡/不圆度试验机、轮胎均匀性试验机、轮胎x光检测机和轮胎激光散斑检验机等子午线轮胎数字化在线检测系列装备的研发。

2. 聚合物反应成套装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连续反应器的开发;适用于高粘度体系、高转化率、高放热反应过程中有相态变化的聚合反应器的开发;聚合物反应成套装备设计及制造;聚合物反应成套装备高自动化程度、高精度、高稳定性电仪控制技术的开发。

3.大型煤气化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煤炭日处理量达到2000吨,提高合成气含量和碳转化效率。气化炉总体结构设计、制造工艺研究;气化炉水冷壁和激冷室研制;气化炉燃烧器研制;气化炉、气化炉燃烧器及气化工艺系统控制方案及控制系统研究;与气化工艺系统配套的其他关键设备研制等。
   
4. 氟资源的有效利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低品位萤石综合利用技术、磷肥副产物氟硅酸利用技术、电解铝的废渣等含氟资源利用等关键技术。
    
5. 农药环保型制剂加工关键共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农药制剂用环保溶剂生产技术及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替代;环保型农药助剂生产技术应用;农药环保型制剂加工成套加工技术。
    
6. 劣质重质原油高效转化加工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效劣质原油预处理技术;高效劣质渣油加氢技术、固定床加氢处理技术、劣质渣油催化裂化技术、溶剂脱沥青技术、焦化技术及其组合优化技术等。
    
7. 橡胶湿法混炼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开发高填充量(50phr以上)炭黑或白炭黑节能湿法混炼工艺技术,即炭黑或白炭黑在液态橡胶胶乳中均匀分散、稳定絮凝、机械脱水、造粒干燥的集成化技术体系。实现橡胶与炭黑或白炭黑湿法混炼材料的规模化连续生产能力。
    
8. 水性聚氨酯树脂及下游应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水性聚氨酯树脂的合成技术、水性聚氨酯树脂产品的工业化放大研究、加大水性聚氨酯树脂的下游应用开发、水性聚氨酯树脂对溶剂型产品的替代。
    
9. 水性聚氨酯树脂生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低VOC、水性或无溶剂型聚氨酯涂层树脂、胶粘剂配方及下游环保型聚氨酯制品中水性合成革、水性汽车涂料等产品生产技术,突破PUD、PUA、UV固化、TPU热熔胶等环保型聚氨酯树脂及下游聚氨酯制成品规模化稳定生产工程化技术。
    
10. 化工反应和分离装备微型化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微结构萃取设备;微结构吸收设备;针对非均相快反应的微结构反应器。
    
11. 大型往复式迷宫压缩机
主要技术内容:
迷宫压缩机总体结构设计技术;迷宫密封结构技术;活塞杆的精确导向技术;活塞杆的刚性和耐磨性技术;关键件的铸造及加工工艺技术;主机装配技术。
    
12. 满足国五排放标准的高效清洁车用燃料生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开发具有更高活性和选择性的脱硫和改质技术(包括催化剂、工艺及工程技术)及相应的组合技术。清洁汽油技术包括满足国五排放标准的清洁汽油生产的OCT-ME技术、满足欧Ⅴ排放标准的OCT-MF技术、符合国五排放的车用汽油生产技术、S-Zorb吸附剂吸附脱硫技术、汽油选择性加氢脱硫RSDS技术、高辛烷值汽油组分生产技术;清洁柴油技术包括符合国五排放的车用柴油生产技术(含催化剂、工艺流程);柴油加氢深度脱硫技术;生产高十六烷值柴油加氢技术等。
    
13. 高熔体强度PP直接聚合法技术
    
14. 石化行业排放气净化、提纯与利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除去杂质工业排放气中的杂质(粉尘、硫、磷、砷、氟、氰化物等),提取工业排放气中的有用组分(CO、CO2、CH4、H2等),提纯或转化得到的原料气合成清洁能源与大宗化学品(如甲烷、乙醇、乙二醇、丙烯酸等)。

(四)建材
1.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产业废弃物成套技术与装备
主要技术内容:
污泥储存、输送、计量等工艺过程流程、工艺参数、装备选型的优化集成开发;污泥干化工艺及控制系统的开发应用;研究污泥处置过程中形成的尾气特性,开发合适的污泥干化尾气处置工艺技术装置;水泥窑焚烧处置污泥接口及计量设备的研究;水泥窑处置利用污泥对水泥熟料烧成及熟料质量影响的研究;污泥干化焚烧处置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智能化预处理、产业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协同处置的化学、热工、工程装备的开发与系统优化集成;研究协同处置过程窑炉气氛及排放尾气特性,并开发适用的尾气治理技术与装备。

2.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系统协调处置废弃物及节能减排的工艺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生产过程的节能技术优化;利用工业废气生成生物能源和其它工业原材料技术研究;废气利用(合成轻质碳酸钙、合成生物燃料)的相关工艺研究;利用水泥厂固有廉价资源脱除NOx及CO2减排技术的研究;生产系统余热回收利用技术研究;中低温余热发电系统技术研究。

3. 大型专业化机械装备的改进、优化与加工过程的自动监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在系统或整体优化的基础上,开展单体装备的优化,提高系统的效率和节能降耗的目标要求;水泥生产过程中的大系统集成优化;水泥生产过程污染物控制技术和装备开发。

4. 建材企业生产过程的现代化控制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水泥厂资源管理系统,包括厂区物流管理系统及合理控制和使用自然资源,建立合适的物流控制程序;自动化控制系统,包括生料质量控制系统(QCS系统)、实验室自动化采样测试分析系统及采用最新的电气自动化产品,提高现有水泥生产系统的稳定性和能源利用效率。水泥企业生料质量控制系统(QCS系统),回转窑DCS控制系统,数字化工业电视系统,筒体温度检测系统,回转窑专家系统,实验室自动化采样分析系统。浮法玻璃企业混合料制备控制系统,三大热工(熔窑、锡槽、退火窑)设备DCS控制系统,玻璃熔窑专家控制系统,全数字网络化冷端计算机控制技术,在线缺陷检测技术,智能化自动切割分片系统,自动化堆垛装箱技术。
   
5. 低成本、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制备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复合材料的所需原料制备、工业化生产及配套装备等共性关键问题。
    
6. 特种玻璃纤维一步法生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特种玻璃纤维一步法熔窑和通路结构设计与控制技术设计优化;一步法生产用400孔以上漏板玻璃纤维成型工艺与装备技术研究;一步法特种玻璃纤维制品生产技术。
    
7. 直接法连续玻璃纤维毡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直接法生产连续毡用拉丝池窑设计与建造技术、玻璃纤维在线抛丝技术、连续成毡技术等。
    
8. 二元组份高硅氧玻璃纤维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硅氧玻璃熔制工艺技术、酸沥滤工艺配套技术、热烧结定型工艺技术等。
    
9. 建筑工程用天然矿物防水材料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采用纯天然非金属矿物膨润土,通过复合技术,制备出具有良好防水性能的柔性防水材料。
    
10. 陶瓷砖新型干法短流程工艺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研究干法制粉工艺的原料性能,配方特点,;干法制备的粉料性能,以及影响粉料性能的相关因素。开发研制大型粉碎研磨设备和造粒设备。与新型干法短流程工艺技术相配套的其它相关技术。
    
11. 建筑陶瓷砖薄型化重大技术及装备
主要技术内容:
坯体和釉料配方的研究、干燥强度与机理的研究、坯体专用增强剂的研究、产品使用性能的研究与比对、产品和应用标准规范的制定、薄型建筑陶瓷砖原料标准化关键技术的研究。薄型建筑陶瓷砖重大装备的开发和成套生产线的建设。
    
12. 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粉料计量与控制系统
主要技术内容:
对工业废渣粉料特性、储存、输送、助流、给料、计量、控制等进行全方位研究,为用户提供完整的系统解决方案;多种组合形式的稳流给料装置及系统;最大计量能力400m3/h,计量准确度优于±0.5%的计量秤装置;对计量秤测量盘表面进行高分子特种防粘结材料覆层处理;采用自主开发的金属复合材料技术,对测量盘表面做高耐磨覆层处理;对国内外用户现场的技术装备进行远程监视、控制、诊断以及软件下载。
    
13. 建材行业先进节能减排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新一代高效节能和自动控制粒径尺寸与分布的辊压与粉磨组合技术;窑炉余热梯次利用与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适用于300-500℃高温烟气选择性还原脱销的长寿面无毒催化剂及成套装备;低成本脱氮脱碳制氧空分系统。
    
14. 工业窑炉烟气(PM2.5)细微粒脱除过滤材料及大通量成套装
主要技术内容:
高平整度大通量低压降过滤支撑体制备技术;耐热微滤膜配方和涂覆技术;支撑体与微滤膜复合技术;滤料性能与成套装备性能检测方法。
    
15. 高性能塑料管道制造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
主要技术内容: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UHMWPE)近熔点挤出管材关键技术;大口径交联聚乙烯(PE-X)管材关键技术;接枝改性聚氯乙烯(PVC-M)管材关键技术;高模量聚丙烯双壁波纹管关键技术。

三、装备制造业
(一)基础机械
1. 机械基础零部件抗疲劳、长寿命制造的纳米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纳米基础技术研究,包括提高纳米金属陶瓷镀层与基体结合强度试验研究,纳米金属陶瓷镀层技术与构件喷丸强化、热处理技术的复合应用研究,纳米金属陶瓷电沉积对微裂纹修复技术研究,纳米金属陶瓷涂层电沉积过程精密控制技术研究,探索降低纳米镀层工艺成本的技术途径,研究纳米混合粉应用的技术,纳米陶瓷电沉积自动化环保型生产线技术,硬涂层结构的理论与试验模型研究。
其中纳米金属陶瓷镀层与合金钢基体的结合强度由65Mpa提高30%,包括建立热处理、喷丸强化、纳米镀层的复合优化制造工艺,建立优化的裂纹修复工艺,给出微纳米粉体组分与镀层性能关系,提出性价比良好的微纳米粉体组成要求,研制适合纳米镀层的自动化的电刷镀装备,提出基于疲劳寿命和可靠性的纳米表面涂层结构设计综合优化方法。
纳米金属陶瓷电沉积技术应用于关键产品的研究,包括汽车发动机气门簧等抗疲劳研究,国产弹簧钢丝制造发动机气门弹簧疲劳寿命由2300万次提高3倍以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复杂工况下链条抗腐蚀疲劳研究,抗腐蚀疲劳寿命由平均30个月提高2倍以上,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石油钻机钻杆、泥浆泵抗腐蚀疲劳研究,石油钻采泥浆泵缸套抗腐蚀疲劳寿命由200~300小时提高3~5倍;海洋平台升降装置大模数齿条的纳米涂层改性应用研究,大模数齿条疲劳磨损寿命显著提高;提高滑动轴承寿命和可靠性应用研究,滑动轴承寿命显著提高。

2. 高压液压元件铸造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工作压力≥20MPa的柱塞泵/马达壳体、液压阀阀体、齿轮泵、叶片泵、全液压转向器、摆线马达等壳体的铸造技术,包括铸造熔炼技术,材料成份分析及控制技术,时效处理技术,多层内腔及流道精密成型技术,检测技术及检测设备等。
其中机械性能,单件试棒抗拉强度σb≥300~350MPa,铸件产品本体抗拉强度σb≥270MPa,表面硬度HB195~235,心部硬度HB190~215,标准试块孔变形量≤2.0μm/10Nm;尺寸精度,外形CT7,内腔CT6;表面质量Ra≤12.5。

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自动变速器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6-8档AT自动变速器,包括自动变速器行星齿轮机构方案优选,自动变速器换挡控制理论与方法,自动变速器试验测试技术和标准规范,自动变速器机械液压系统工程化设计开发技术,TCU软硬件工程化设计开发与整车测试标定匹配,动变速器产业化关键技术。
CVT无级变速器,包括无级变速器综合性能设计,金属带和摆销链工作机理研究与设计,摆销端面与锥盘传动副的研究,金属带、摆销链应用性能测试与效果分析,无级变速器产业化生产组织与实施。
其中6~8档AT自动变速器,6~8个前进档,输入扭矩180~320Nm,产品可靠性和总成寿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AMT与DCT比传统机械变速器每百公里节油5%~10%,AMT换挡响应时间≤0.65s,DCT实现无动力中断换挡,换挡平顺性、产品可靠性和总成寿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TCU寿命≥6000h;CVT无级变速器,传动效率达到94%,金属带带环各层受力不均匀度≤5%,带环拉应力降低20%~27%,轴向压力减少20%,传动效率提高1.2%,百公里综合油耗降低5%;链式CVT在变速比较大的低高速区效率较高,最佳燃效比现有带式CVT提高4~5%;锥轮锥盘锥面角度公差≤40″,两轴径同轴度≤0.008mm,球道跳动≤0.012mm,寿命大于25万km。

4. 近净成形高精特齿轮制造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齿坯精化技术;抗疲劳精加工技术;低噪声、长寿命、轻量化细节设计技术;无应力集中装配技术;精细热处理技术;表面硬化、强化、改性技术;材料的选用与研究;表面保护技术;润滑等制造技术;以及降低螺旋锥齿轮噪音技术研究;强力喷丸技术对螺旋锥齿轮使用寿命提高的研究;表面处理对降低螺旋锥齿轮噪音及提高使用寿命的研究;螺旋伞齿轮装配工艺研究;驱动桥台架试验动力谱试验方法和标准的研究。
其中适合中小模数、复杂异形齿轮零件,精度达6~7级,噪声70~75dB,疲劳寿命≥100万次,材料利用率提高20%~30%,生产效率提高70%,综合成本降低20%。

5. 数字液压智能化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数字液压智能化技术是对各种主机、设备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控制的液压设计与制造技术,是机、电、液控制技术的综合,属于液压技术集成性自主创新层面,是今后的重要发展方向。主要技术包括:计算机控制技术;现场总线分布控制技术;电液伺服比例控制技术;液压数字控制技术;变频调速控制技术;多自由度平台姿态控制技术;液压振动台数字控制技术和为汽车、军工装备配置的多通道电液伺服振动控制技术等。
其中高压大排量数字电子泵,工作压力35MPa,排量20~250ml/r,变量时间20-200ms(35MPa时),PWM/PNM控制信号,CAN总线通讯;数字液压比例阀和比例多路阀,工作压力35MPa,流量100~250l/r,响应时间5~20ms,PWM/PNM控制信号,CAN总线通讯;数字液压缸,工作压力25~35MPa,缸径≥25mm,定位精度≤0.1mm。

6. 高强度紧固件高速精密镦锻成形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汽车高强度紧固件高速精密镦锻工艺研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高速精密镦锻模具技术研究与开发;汽车高强度紧固件产品性能研究。
包括提供典型汽车高强度螺栓(10.9级法兰面螺栓)制造的精密镦锻工艺规范(经过CAD,经过批产验证);10.9级法兰面螺栓模具寿命,从现有10万件/套,提高一倍以上;10.9级以上的法兰面螺栓、轮毂螺栓σb≥1040N/mm2;摩擦系数稳定在0.13±0.03;疲劳强度:≥(3~4)×106。

7. 重大装备配套高性能滚动轴承表面完整性制造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重大装备应用领域配套轴承典型动态载荷谱;服役状态下轴承复杂界面系统摩擦学行为大规模数值模拟与仿真技术;面向复相组织和碳化物形态及分布控制的热处理新工艺、控形控性轧制成形技术、表面完整性的可控磨削和强化技术;轴承摩擦界面多重润滑膜构建技术;新型润滑剂制备技术、新型高性能滚动轴承润滑材料;服役状态的在线监测与服役性能的在线调控技术;轴承摩擦学行为长期演化测试平台、轴承润滑材料使役行为与失效机制研究的精密试验平台、套圈组织性能可控性轧制成形实验平台、工艺参数可控的轴承滚道成形磨削实验平台、磨削力和磨削温度的同时在线测试平台、轴承服役性能在线测试与动态控制平台、轴承运动副动态润滑油膜测量平台。

(二)智能制造装备
1. 新型传感器共性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采用新原理、新效应的传感技术;传感器微型化/芯片化技术;传感器阵列和多传感参数复合的集成技术;传感器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传感器的强环境适应性技术;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传感器数字通信总线技术;传感器的应用技术。

2. 工业控制系统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端DCS、FCS、PLC等自动化控制装备体系结构优化技术;不同结构的模块化硬件设计技术;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环境适应性技术;创建单元电路硬件库。
系统软件总体设计技术;微内核操作系统和开放式系统软件技术;组态语言和人机界面技术;统一数据格式、统一编程环境的工程软件平台技术;实时数据库和关系数据库技术;应用软件的工程化标准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以及集成支撑技术;高可靠软件编制流程研究。
可靠性综合分析设计技术;自动化控制装备可靠性建模技术;多环境因子检测技术;可靠性加速试验方法研究;故障诊断、寿命预测和评估技术;预测故障发生位置、时间、程度及故障修复技术;
智能装备硬件、软件的功能安全分析、设计、验证方法与技术;建立功能安全验证测试平台;自动化系统整体功能安全评估技术;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核安全性和功能安全验证技术。
工业过程多层次性能评估技术;基于海量数据的统计学习建模技术;大规模高性能多目标优化技术;高阶导数连续运动规划、多轴连续插补、电子齿轮与电子凸轮等精密运动控制及优化技术。
   
3. 高可靠安全计算机系统设计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三重冗余的硬件技术和软件技术;控制系统元件的故障识别、故障自动排除及自修复技术。

4. 系统协同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大型制造工程项目复杂自动化系统整体方案设计技术以及安装调试技术;统一操作界面和工程工具的设计技术;统一事件序列和报警处理技术;一体化资产管理技术。大型装备各工序间同步控制技术、伺服驱动技术。
  
5. 装备在线或远程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装备在线或远程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装备自愈合调控与损伤智能识别技术;装备健康维护技术;重大装备的寿命测试和剩余寿命预测及寿命评估技术。装备在线或远程状态监测、故障诊断、性能参数分析纪录和预警技术”、全方位生产过程监测技术。
  
6. 高可靠实时通信网络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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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景府发[2004]16号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04年9月29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


二OO四年十月八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市人民政府工作职责,制定本规则。

二、市人民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领导下,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法制政府。

三、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五、市人民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各委(办、局)主任、局长。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市长助理。

六、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七、市长召集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长例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八、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副市长、市长助理协助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同时要关心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对于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市长报告;对于带方针政策性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市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涉及其他副市长、市长助理分管的工作,要同有关副市长、市长助理商量决定。

九、秘书长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十、市长出差期间,由常务副市长代行市长职务。

十一、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主任、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主动研究和解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市审计局在市长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行政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十二、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十三、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区域经济合作,实现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

十四、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十五、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管理政策,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正。加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培育并引导各类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依法建立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十六、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推进部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


第四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十七、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法律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政府和社会管理事务、规范性文件、大型项目等重大决策,由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十九、市人民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各部门提请市人民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方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十一、各部门、各县(市、区)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五章 坚持依法行政


二十二、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行使行政权,强化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三、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适时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二十四、提请市人民政府讨论的规范性文件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或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承办。

二十五、提出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省人民政府行政规章,维护法制的统一;必须紧密结合本市实际,加强调研和论证,增强规范性文件的操作性;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相互衔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

二十六、要按照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的原则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科学配置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 加强行政监督


二十七、市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十八、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司法监督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二十九、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主动征询和认真听取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意见和建议。

三十、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

三十一、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发布政务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第七章 工作安排布局

三十二、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搞好年度工作安排布局,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三十三、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确定需要讨论的规范性文件,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制发的公文等事项,形成市人民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布局,下发执行。

三十四、各部门、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布局,并在年中和年末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执行情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适时作出通报。


第八章 会议制度


三十五、市人民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例会制度。

三十六、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各委(办、局)主任、局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或由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的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部署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

(四)通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十七、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或由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报请省人民政府、市委审定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

(五)讨论通过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六)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重要事项;

(七)听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要工作情况汇报。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至少召开1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十八、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市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十九、副市长、市长助理受市长委托或按照分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市政府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

四十、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例会的议题经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审核后由市长确定,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

四十一、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例会,向市长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四十二、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例会的纪要,由秘书长审核后,报常务副市长、市长签发。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报道。新闻稿须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或秘书长审定,如有需要报常务副市长、市长审定。

四十三、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召开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属于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召开会议,工作涉及几个部门的,由几个部门联合召开,不得要求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
各部门召开全市性年度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一般不开到乡镇,不邀请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出席。

四十四、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或请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全市性会议,由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常务副市长或市长审批;各部门召开的本部门全市性年度工作会议由分管副市长审批。

四十五、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召开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俭的原则。提倡开短会,多开推动中心工作的现场办公会、务实高效的小型协调会。在不需要保密的情况下,要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快捷、节俭的会议形式。


第九章 公文审批


四十六、市人民政府公文审批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江西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四十七、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由市长签署。

四十八、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文,经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审核后,由市长签发。

四十九、属于市人民政府工作范畴的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分工内的一般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签发;需要与市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协商会签的,协商会签后由分管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签发;事关全局的,涉及机构、编制、财税、经费等方面的,主送省政府的重要文件,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核报常务副市长、市长签发。

五十、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公文,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

五十一、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由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签发。除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直接交办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外,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原则上不直接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个人。

五十二、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或要求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要事先与有关部门协商,协办部门积极配合,取得一致意见并经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签后报市人民政府;部门间如有分歧意见时,主办部门应将有关部门的意见及理据列明,提出倾向性意见,并将有关部门的正式意见或协调会议纪要作为附件,经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签后,一并上报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协调或裁定。

五十三、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后,按照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重大问题,报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

五十四、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精简文件。属于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部门自行发文,涉及几个部门职责的,由部门联合发文,不得要求市人民政府批转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要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办理的效率。


第十章 作风纪律


五十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要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市人民政府通过举办讲座等方式,组织学习经济、科技、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

五十六、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简化接待,轻车简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在市内的公务活动,均不安排接送;当地负责同志也不要到辖区分界处迎送,不要陪餐。不收礼,不吃请。

五十七、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为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情况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一般不公开发表。

五十八、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内事活动的宣传报道要从严掌握。市人民政府组织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有重大影响的会议和活动,要按经审定的方案进行新闻报道。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下基层调查研究、考察工作,需要新闻报道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十九、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六十、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市人民政府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市人民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市人民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六十一、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下列事项必须向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一)制定和出台全市性的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

(二)各类专项经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安排和使用;

(三)涉及全市性的机构、编制、人事问题;

(四)大宗国有资产处置和用国有资产提供担保;

(五)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

(六)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问题。

六十二、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因事离开景德镇,应当在事前向市长报告,并把外出的时间、前往地点、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其他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

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景外出,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

六十三、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地方的送礼和宴请;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定》的通知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定》的通知

嘉政发〔2010〕57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嘉峪关市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及《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具有相关职能的部门和机构(以下简称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适用本规定。
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综合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二章 监管部门职责

第四条 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第五条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定期召集全体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组织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
(四)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七条 市总工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基层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及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 市监察局负责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事故批复,依照权限进行责任追究。
第九条 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新建、改建、扩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设施)审批和竣工验收时,督促项目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防护技术措施。
(二)市财政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的安排、支付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国有出资和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业绩考核;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三)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民用爆破器材、危险物品、剧毒物品购买运输使用、烟花爆竹燃放、大型群众性活动及公共安全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对公路、民航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和重点路段、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实施监督管理。
(五)市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工程和城市燃气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工程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履行情况,定期开展对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矿业秩序整顿和资源整合工作,打击乱采滥挖、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采矿行为,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矿山、地质勘探和废弃矿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治地质灾害。
(七)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处置的监督管理,调查环境污染事故,对污染事故的环境影响和事故引发的污染进行监测监控。
(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涉及的安全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九)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督促、协调园区内企业完成事故隐患整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改善作业条件,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十)市农林局负责农林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农业生产事故防范工作;负责农药产品经营标识的安全管理;加强农机管理,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农机安全监控网络;加强森林防火管理。
(十一)市水务局负责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渠道等水利工程设施以及河道岸线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防汛抗旱的安全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
(十二)市旅游局负责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市卫生局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加强实验室管理;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抢救和技术及设备支援工作。
(十四)市教育局负责教育单位和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负责校园内建筑物、道路、设施、设备以及教学、实验用危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落实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争议处理。
(十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严格市场准入,督促各类市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七)市科技局负责将安全科技编入年度计划,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科技投入,积极推进安全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研究科技发展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我市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负责产业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
(十九)市商务局负责协助指导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商贸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一)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预警监测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工作机制。
(二十二)市民政局负责参与重特大事故善后处理、社会救济、安抚工作。
(二十三)文化、文物、体育、宗教、园林等其它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大型群体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第三章 生产经营单位责任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责任,主要包括: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督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要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自觉接受市政府、各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涵盖生产经营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操作规程及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
(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九)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十)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十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三同时”制度;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档案管理制度;
(十四)其它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档案,依法进行重大危险源申报、评估和定期检测检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根据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结果、整改情况要记入台帐,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生活区、储存区之间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和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标志明显、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安全出口。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按照规定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同时必须坚守岗位,立即组织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依法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主要包括投入保障责任、组织保障责任、技术保障责任、应急救援保障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障责任。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安全生产投入必须纳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安全生产投入主要用于下列事项:
(一)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建设、改造和维护;
(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职业卫生条件改善和安全标准化建设;
(三)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检测检验、咨询论证等技术服务;
(四)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药品配备;
(五)安全检查所需交通工具、设备仪器、通讯器材购置;
(六)安全生产科技开发与应用、宣传教育和奖励;
(七)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
(八)安全生产保障所需的其它费用。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模在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和聘用具备国家注册安全资质的人员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标准化达标有关规定,在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各岗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对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一)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要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
(二)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
(三)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要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
(四)安全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收须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 矿山建设项目、用于生产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生产原料和设备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等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在立项前要依法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要做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操作岗位应急处理措施。制定的预案必须予以公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第二十七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无应急救援组织的单位,要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改制、破产、收购、兼并、整合、重组等产权变动期间,产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产权变动合同中约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后果。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分管负责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管理处室、分公司、车间)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其他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协助、配合事故查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其它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查处作业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对服役使用的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和检测检验,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性、工艺流程的安全性和职业卫生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四)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组织排除或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协助、配合事故查处;
(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第四章 责任制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核制度。各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
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自评考核由安全生产责任人自行组织;组织考核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许可、事故控制指标、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整改率、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投入、事故查处等。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安全生产制度划分具体责任并列入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察的内容,逐级逐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考核。
第三十七条 政府有关部门未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有关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法律、法规对政府职责、部门职责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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