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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关于设立各级退休费用统筹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8 02:26:14  浏览:868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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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关于设立各级退休费用统筹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


劳动人事部关于设立各级退休费用统筹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最近决定:要设立各级退休费用统筹管理委员会,对退休费用统一工作,包括人、钱、事,进行统一管理。委员会由各级政府主管这项工作的领导同志或劳动人事部门牵头,工会、计委、经委、财政、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派人参加组成,也应吸收退休职工代表参与
,实行民主管理;办事机构设在劳动人事部门,要定期报告工作。
请你们按照以上决定精神,结合具体情况,贯彻落实。



198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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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常委会


南昌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08年6月20日南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8年8月1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建立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编制工业园区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对工业园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跟踪评价;

(三)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四)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五)督促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配合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环境保护实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工业园区的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并从功能区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

发展改革、经济贸易、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集中治理、统一监管的原则。

第七条 工业园区的设立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设立工业园区。

第八条 工业园区应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用清洁能源,维护工业园区区域生物多样性,尽可能地保持原有的地形地貌。

第九条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在编制工业园区规划过程中应当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未进行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市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其规划。

工业园区规划需要作出修改调整的,应当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条 现有工业园区规划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在本条例公布后1年内补办。

补办的环境影响评价与现有工业园区的发展结论不符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对工业园区规划与建设予以调整;已造成区域环境严重污染或者生态严重破坏的,工业园区应当立即停止开发建设,并加以治理。

第十一条 工业园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每隔3年应当组织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审批机关,发现有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产业定位,划定产业园区,相同类型的项目相对集中。

禁止在城市和镇规划区常年主导风上风向的工业园区新建大气污染严重或者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

禁止在赣江、抚河堤岸两侧1000米范围内和城市湖泊保护范围内新建水污染严重或者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

第十三条 工业园区应当逐步实施集中供热、供气,禁止新建产热量在2.8兆瓦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

第十四条 工业园区排水管网应当实行雨污分流。

在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以内的工业园区应当建设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相连接的排水管网,排放的工业废水应当达到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标准;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以外的工业园区应当在2010年底前配套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第十五条 工业园区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应当组织进行集中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及放射性废物的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市、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或者已无环境承载力的工业园区,应当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审批新增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第十七条 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十八条 工业园区总排污口、重点污染源排污口应当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与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监控设施联网,实行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

禁止损毁或者擅自停用、改动在线自动监控设施。

第十九条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工业园区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公私财产或者人体健康受到或者可能受到危害的紧急情况下,应当立即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或者扩大,并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工业园区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工业园区。

第二十一条 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工业园区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情况,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措施与对策。

第二十二条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执法检查,应当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配合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检查。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组织对工业园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

(二)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

(三)未安装或者擅自停用、改动总排污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

(四)未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和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和批准规划的;

(二)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查处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于下发《国际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和地方等级分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关于下发《国际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和地方等级分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体棋字(2000)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委(体育局、体育总局),各行业体协:
  现将《国际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和地方等级分制实施细则》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体育总局棋类中心国际象棋部。本《细则》自发 文之日起施行。
  地址:北京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年四月十日


附:《国际象棋棋手地方技术等级标准》
  《国际象棋地方等级分制实施细则》
  《国际象棋地方等级分制实施细则附件--部分全国性比赛首次表现分标准》
国际象棋棋手地方技术等级标准

  第一条 地方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
  等级称号   等级标准
  棋协大师   1.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批准的各类全国性个人赛的前3名。
         2.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批准的14岁以上的全国青少年个人赛的前3名;12岁以上组前2名;          

          10岁以上组冠军。
         3.国家等级分到2100以上者。
  地方棋协大师 1.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赛前3名。
         2.省自治区、直辖市14岁以上青少年个人赛前3名;12岁以上组前3名;10岁以上组冠军。
         3.行业体协、计划单列市个人赛冠军。
         4.地方等级分达到2000的棋手。
  棋协一级   1.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性比赛的前18名;12岁组前12名;10岁组前8名棋士。
         2.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赛前12名;12岁组前6名;
          10岁组前3名(包括少年宫 系统主办的)。
         3.行业体协、计划单列市个人赛前6名。
         4.地、市级个人赛前6名。
         5.地方等级分1900以上者。
  棋协二级棋士 1.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赛前24名。   
         2.行业体协、计划单列市个人赛前12名。
         3.地、市级个人赛前12名。
         4.省、自治区、直辖市14岁青少年宫个人赛前18名;
          12岁以上组前13名,10岁以上组前6名。
         5.县个人赛前3名。
         6.地方等级分1700以上者。
  棋协三级棋士 1.地、市级个人赛前24名。
         2.地市级青少年比赛前3名。
         3.县个人赛前12名。
         4.地方等级分1500以上者。
  棋协四级棋士 1.地、市级青少年比赛前6名。
         2.县个人赛前24名。
         3.地方等级分1300以上者。
  棋协五组棋士 1.地、市级青少年比赛前12名。
         2.县青少年比赛前3名。
         3.地方等级分1100以上者。
  棋协六组棋士 1.县青少年比赛前12名。
         2.地方等级分900以上者。
  第二条 评定地方技术等级称号的有关规定。
  一、凡达到等级标准中一条标准者即可获得申请该项技术等级称号的资格。
  二、以等级分为标准申请等级称号时允许女子的等级分标准下调50。
  第三条 批准权限。
  一、棋协大师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批准。
  二、地方棋协大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批准。
  三、棋协一级和二级棋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批准。
  四、棋协三级和四级棋士由地、市主管部门批准。
  五、棋协五级和六级棋士由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 称号证书。
  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统一印制。
  第五条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条 本标准解释权属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国际象棋地方等级分制实施细则



  为适应国际象棋在我国普及和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地方等级分制实施要点:
  (一)分级管理:按等级分高低,实行计算基数和批准权限的分级管理。
  (二)首次表现分:在无分棋手之间的比赛中,可计算地方等级分的首次表现分。
  二、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体委、中国人民解放军体协(或相应授权部门)、各行业体协、 可批准公布的棋手地方等级分标准为:2000以下,1601以上。
  三、地、市级体委可批准公布的标准为1600以下,1201以上。
  四、县级体委可批准公布的标准为:1200以下,801以上。
  五、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组织的本部门范围内的比赛,均可计算等级分,但批准公布 的高限不能高于800分。
  六、在全国性比赛(包括各种类型的比赛)中,未达到国家等级分标准2001以上的棋手, 均可按有关规定获取首次表现分;这个首次表现分根据其分值在相应级别的地方比赛中有效 。首次表现分应在比赛成绩表中由裁判长负责标明并上报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备案。
  七、首次等级分(表现分)的取得: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最新《国际象棋竞赛规则》以及《国际象棋等级分制和技 术等级标准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有特殊规定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二)比赛应在九轮以上。
  (三)每局棋的最短赛时时限允许在2小时以上。
  (四)达到保"本"(即比赛9局取得4分半)的参赛者可获得相应级别的最低等级分,即:
  省级比赛: 1601分
  地市级比赛: 1201分
  县级比赛: 801分
  基层单位比赛: 401分
  (五)其他参赛者视其局分,按《国际象棋等级分制和技术等级标准实施细则》[第八( 九)条]中关于表现分计算的精神算分,即:Rp=Cm+Dp和Rp=Cm+25(W-N/2)
Rp为首次表现分,Cm为最低限等级分,Dp为根据得分率换算的等级分差,由附表1查出 ,W为对有等级分棋手的实际得分,N为有等级分棋手的人数。
  (六)各比赛主办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首次表现分标 准。
  (七)部分传统性全国性比赛的首次表现分标准见附件。
  八、有等级分棋手(包括已取得首次表现分的棋手)的等级分计算办法为:△P=K(W-We)
式中△R为等级分的变动值,正值为升,负值为降。W为实际局分,We为预期局分,K为 变换等数。K=25(前30局)或K=15。
  We=NPc
  N为对手人数,Pc为本人等级分与对手平均等级分之间的差值(高分对低分的差值超过35 0以上的按350计算)得出的预期得分率,由附表2中查出。
  九、地方等级分由地方有关主管部门每年公布一次。
  十、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本标准解释权属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表1:  由得分率P查等级分差D(P)

P DP P DP P DP P DP P DP P DP
1.00 - .83 273 .66 117 .49 -7 .32 -133 .15 -296
.99 677 .82 262 .65 110 .48 -14 .31 -141 .14 -309
.98 589 .81 251 .64 102 .47 -21 .30 -149 .13 -322
.97 538 .80 240 .63 95 .46 -29 .29 -158 .12 -336
.96 501 .79 230 .62 87 .45 -36 .28 -166 .11 -351
.95 470 .78 220 .61 80 .44 -43 .27 175 .10 -366
.94 444 .77 211 .60 72 .43 -50 .26 -184 .09 -383
.93 422 .76 202 .59 65 .42 -57 .25 -193 .08 -401
.92 401 .75 193 .58 57 .41 -65 .24 -202 .07 -422
.91 383 .74 184 .57 50 .40 -72 .23 -211 .06 -444
.90 366 .73 175 .56 43 .39 -80 .22 -220 .05 -470
.89 351 .72 166 .55 36 .38 -87 .21 -230 .04 -501
.88 336 .71 158 .54 29 .37 -95 .20 -240 .03 -538
.87 322 .70 149 .53 21 .36 -102 .19 -251 .02 -589
.86 309 .69 141 .52 14 .35 -110 .18 -262 .01 -677
.85 296 .68 133 .51 7 .34 -117 .17 -273 .00 -
.84 284 .67 125 .50 0 .33 -125 .16 -284



                表2: 由等级分差D(P)查预期得分率P
                   (H:高分棋手 L:低分棋手)

P DP P DP P DP P DP
等级分差 H L 等级分差 H L 等级分差 H L 等级分差 H L
0-3 .50 .50 92-98 .63 .37 198-206 .76 .24 345-357 .89 .11
4-10 .51 .49 99-106 .64 .36 207-215 .77 .23 358-374 .90 .10
11-17 .52 .48 107-113 .65 .35 216-225 .78 .22 375-391 .91 .09
18-25 .53 .47 114-121 .66 .34 226-235 .79 .21 392-411 .92 .08
26-32 .54 .46 122-129 .67 .33 236-245 .80 .20 412-432 .93 .07
33-39 .55 .45 130-137 .68 .32 246-256 .81 .19 433-456 .94 .06
40-46 .56 .44 138-145 .69 .31 257-267 .82 .18 457-484 .95 .05
47-53 .57 .43 146-153 .70 .30 268-278 .83 .17 485-517 .96 .04
54-61 .58 .42 154-162 .71 .29 279-290 .84 .16 518-559 .97 .03
62-68 .59 .41 163-170 .72 .28 291-302 .85 .15 560-619 .98 .02
69-76 .60 .40 171-179 .73 .27 303-315 .86 .14 620-735 .99 .01
77-83 .61 .39 180-188 .74 .26 316-328 .87 .13 超过735 1.00 .00
84-91 .62 .38 189-197 .75 .25 329-344 .88 .12



国际象棋地方等级分制实施细则附件
--部分全国性比赛首次表现分标准

  一、全国少儿冠军赛,等级分计算标准为,"保本"1601分。
  二、全国分龄组少儿比赛(李成智杯):
  10岁以下组: 1201分
  11-12岁以下组: 1401分
  13-14岁以下组: 1601分
  15-18岁以下组: 1801分
  三、全国中学生冠军赛:1801分
  四、全国棋校冠军赛: 1801分
  五、全国棋协大师赛: 1801分
  六、全国希望杯赛: 1601分
  七、全国传统校比赛: 16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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